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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杭州中院發布三條清退公告,分別通知“青島琴海”案、“拓道金融”平臺案、“啟藍控股”案三個案件的受害人:對已執行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清退。其中,“拓道金融”平臺案受損集資參與人能收到的清退金額總計7792407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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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勇等人犯詐騙罪一案(平臺公司為青島琴海文化藝術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琴海”案)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后,依法有序推進資產處置工作。為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生效刑事判決,對已執行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清退,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 、清退對象
生效刑事判決認定的“青島琴海”案被害人。
二、清退金額
本次清退金額為10731340.3元。
根據清退金額除以受損總額,確定統一的清退比例。被害人的具體清退金額以其受損金額乘以清退比例確定。
三、清退時間
2025年11月7日。
四、清退方式
本次清退線上組織,法院通過工商銀行為被害人辦理資金清退業務。
被害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至工商銀行網點領取。
五 、特別提示
1.個別被害人因身份校驗不通過等原因開戶失敗,導致案款未集中清退的,后續將另行辦理清退手續;
2. 法院不會要求被害人提供驗證碼,不會要求辦理轉賬、驗資、繳費等事項;
3. 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案款清退工作、損害被害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 如有其他問題,可撥打工商銀行服務熱線(95588)、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專線電話(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銀行網點咨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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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羅軍等人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平臺公司為杭州拓道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道金融”平臺案)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后,依法有序推進資產處置工作。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生效刑事判決,對已執行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第二次清退,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退對象
生效刑事判決認定的“拓道金融”平臺案受損集資參與人。
二、清退金額
本次清退金額為77924077.98元。
根據清退金額除以受損總額,確定統一的清退比例。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具體清退金額以其受損金額乘以清退比例確定。
三、清退時間
2025年11月7日。
四、清退方式
本次清退線上組織,法院通過工商銀行為受損集資參與人辦理資金清退業務。
受損集資參與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至工商銀行網點領取。
五、特別提示
1. 本次為“拓道金融”平臺案第二次資金清退。個別受損集資參與人因身份校驗不通過等原因開戶失敗,導致案款未集中清退的,后續將另行辦理清退手續;
2. 法院不會要求受損集資參與人提供驗證碼,不會要求辦理轉賬、驗資、繳費等事項;
3. 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案款清退工作、損害受損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 如有其他問題,可撥打工商銀行服務熱線(95588)、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專線電話(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銀行網點咨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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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汪麟等人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平臺公司為啟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浙江元泰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等,以下簡稱“啟藍控股”案) 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后,依法有序推進資產處置工作。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生效刑事判決,對已執行、歸集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第四次清退,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退對象
相關法院生效刑事判決認定的“啟藍控股”案受損集資參與人。
二、清退金額
本次清退金額為24905964.48元。
根據清退金額除以受損總額,確定統一的清退比例。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具體清退金額以其受損金額乘以清退比例確定。
三、清退時間
2025年11月7日。
四 、清退方式
本次清退線上組織,法院通過工商銀行為受損集資參與人辦理資金清退業務。
受損集資參與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至工商銀行網點領取。
五、特別提示
1. 本次為“啟藍控股”案第四次資金清退。個別受損集資參與人因身份校驗不通過等原因開戶失敗,導致案款未集中清退的, 后續將另行辦理清退手續;
2. 法院不會要求受損集資參與人提供驗證碼,不會要求辦理轉賬、驗資、繳費等事項;
3. 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案款清退工作、損害受損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 如有其他問題,可撥打工商銀行服務熱線(95588)、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專線電話(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銀行網點咨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7日
來源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 高欣奕
審核 羅祎 王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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