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吉林省檢察院召開“行刑反向銜接 提升治理效能”主題新聞發布會,面向社會公開發布2023年7月以來全省檢察機關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情況。省檢察院行政檢察部副主任黃新作發布,省檢察院行政檢察部副主任蔡軍生、四平市檢察院行政檢察部主任蘭瑩瑩回答記者提問。
“不起訴”不等于“不處罰”。行刑反向銜接是新時代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使命,全省檢察機關深刻認識行刑反向銜接維護法治秩序、實現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著力細化內部協作、加強外部協調、優化辦案流程、促進社會治理。發布會上,圍繞行刑反向銜接的工作內容、操作規則以及整體辦案情況,檢察機關作了詳細介紹和通報。
據介紹,為了確保行刑反向銜接職能“接得住”又“接得好”,吉林省檢察機關持續加大頂層設計和辦案規范化建設力度,保證行刑反向銜接案件的高質效辦理。在檢察機關內部,注重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不起訴案件刑事檢察部門應移盡移、行政檢察部門應審盡審、及時溝通反饋機制,形成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的辦理合力。在檢察機關外部,將行刑反向銜接作為融入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手段,與行政主管機關持續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證據移交、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不斷打通行刑反向銜接道路上的堵點、斷點,確保案件處理真正落到實處。
“銜接”不是目的,“治理”才是重點。發布會上,檢察機關結合3個具體案例,圍繞以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為契機,更深層次地推動社會治理進行了重點介紹。特別是在辦理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案件中,全省檢察機關積極探索開展交通秩序維護、生態修復治理等社會公益服務評價機制,根據被不起訴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認罰表現等個案情形,從法理情的視角,綜合考量后依法作出精準處理,推動形成“司法懲戒+行政處罰+教育警示”的治理模式。
省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孫峰松主持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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