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是長江上游的核心干流,也是我國西南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與水源涵養地,它流經楚雄、攀枝花兩地,既滋養著沿岸百姓,更串聯起兩地的發展脈絡。近日,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楚雄中院)與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攀枝花中院)聯合開展金沙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系列活動,以司法協同凝聚保護合力,用法治力量共同守護一江碧水。
楚雄州元謀縣所處的金沙江干熱河谷地帶,是流域生態保護的“關鍵戰場”。近日,楚雄中院與攀枝花中院金沙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活動在元謀縣江邊鄉金沙灣拉開帷幕。活動參與人員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將2000余尾金沙江土著魚種放入江中,通過“以魚凈水、以魚養水”的生態效應優化水域群落結構,不僅為長江流域的生態平衡注入活力,更生動詮釋了恢復性司法理念的實踐價值。現場同步開展了“清灘凈水”志愿服務行動、“法潤金沙”法治宣傳活動和“守護金沙”聯合簽名活動,將司法懲戒的警示意義、生態修復的實踐價值與普法宣傳的教育作用深度融合,實現“聯合一次聚合力、普法一片強認知、修復一域守碧水”的綜合效果。
次日,金沙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座談會在楚雄中院召開。會上,楚雄中院與攀枝花中院分別通報了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開展情況,與會人員圍繞金沙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的具體路徑、重點方向開展交流座談。會議明確,兩地法院將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以“一江碧水”為協作之“根”、以審判職能為協作之“點”、以組織保障為協作之“力”,推動保護模式從“分治”轉向“合治”,依法服務保障金沙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為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譜寫美麗中國建設的川滇新篇章貢獻更大力量。
座談會現場舉行了簽約儀式,兩地法院簽訂了《金沙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標志著兩地法院在跨區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領域的協作,正式從“初步探索”邁入“系統推進”的新階段。
記者 閔以榮 通訊員 徐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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