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足協公布了最新一期裁判評議,其中有兩項事關成都蓉城VS河南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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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比賽,成都蓉城1:2負于河南,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輸球導致提前一輪退出冠軍爭奪。因為競爭對手上海海港和申花都贏球了!
1:比賽第15分鐘,雙方隊員在河南隊罰球區附近爭搶頭球后,裁判員判河南隊隊員手球犯規,隨后成都蓉城進球。裁判員判進球無效,由成都蓉城踢直接任意球恢復比賽,VAR未介入。
對此判罰,賽后成都蓉城提出異議申訴,認為哨響時已經進球,應判罰進球有效。
裁判評議認為:此判例中,裁判員在進球前已經鳴哨停止比賽,不能再判進球有效,因此做出了由成都蓉城踢任意球恢復比賽的決定。但是主裁判沒有及時判罰手球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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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賽第48分鐘,成都蓉城隊傳中,球疑似接觸河南俱樂部11號隊員臂部,裁判員未判罰手球犯規,VAR未介入。
成都蓉城認為手球犯規應該判罰點球。
裁判評議認為,河南俱樂部11號手臂從身體背后的位置,向球運行的方向移動至非自然位置,且從現有視頻畫面中判斷,球接觸了河南俱樂部11號手臂,因此應視為手球犯規,并判罰球點球。VAR應介入。裁判員決定錯誤,漏判手球犯規和罰球點球。VAR未介入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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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案例,當值主裁判都出現了誤判,第一個案例沒有第一時間吹罰手球犯規,第二個案例裁判漏判手球犯規和點球,VAR也出現錯誤!
這可是事關爭冠的關鍵比賽,倒數第二輪聯賽,有可能因為一次判罰失誤,影響到一個賽季的努力化為烏有。
當然也有人說,裁判錯判誤判漏判都是正常的!之前不也因為裁判判罰獲利了嗎?這次是虧了就提出申訴,以前賺便宜了怎么不說了!
其實這是兩碼事,我還沒見過賺便宜為自己找事的,要找的話也是對方找,雖然改變不了最后的結果,但是頻繁出現誤判的主裁判就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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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希望最終的奪冠保級都是公平公正的,盡量減少人為因素影響最終結果。
所以說,認為判罰錯誤當然可以提出申訴,成都蓉城可以,別的球隊也可以!當然這也是表達自己的情緒而已,結果還是那個結果!
現在就是處理裁判也晚了,成都蓉城已經退出冠軍爭奪了,至于最后是第二還是第三,沒有多大意義!
當場比賽還出現了極個別觀眾無視法律法規及賽場管理規定,出現展示侮辱性物品、做出侮辱性動作、辱罵等行為。經查,違法行為人申某(男,41歲)、黃某(男,37歲)在觀賽期間為發泄情緒,實施上述行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擾亂大型活動秩序。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申某、黃某分別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二人在十二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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