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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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周筱赟律師 發文講述自己在中國建設銀行山東東營支行取款被銀行盤問并報警。
周筱赟律師表示,他當時在東營出差,正好趕上朋友婚禮,于是想去銀行取點現金隨禮(低于50000元),但柜員連續詢問“取現是什么用途”“上個月某某某的人給你轉了若干元,這筆錢是什么”。由于周筱赟沒有“積極配合”,柜員隨后表示:已經打電話給反詐中心和派出所,但是電話沒人接,現在只能讓反詐中心出警來向你核實。
對此,周筱赟律師認為:銀行嚴重侵犯隱私權,違反了現代文明社會最基本的法制精神。銀行先默認每個儲戶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后要求每個儲戶自證清白。其實,根據刑法的基本法理,即使犯罪嫌疑人都沒有自證清白的義務,而是公訴機關舉證證明其犯罪。
針對此事,中國建設銀行東營東城支行工作人員告訴@大河報 記者,不管是取現1萬元以上,還是5萬元以上,都需要提供說明取款用途和資金來源。東營市資金詐騙情況很嚴重,所以東營市反詐中心規定取現1萬元以上都需說明取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這邊核實的比較嚴格,主要也是為了防范用戶資金被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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