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焦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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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河南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批復,同意河南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開展2025年“豫農擔—救災貸”業務,免收受災新農主體的擔保費,并給予年化1%的財政貼息。業務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推出“豫農擔—救災貸”,旨在全面落實農業防災減災各項措施,充分發揮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功能和財政支農作用,通過打出財政、農業、銀行、擔保、保險政策組合拳,推動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幫助受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渡過難關、恢復生產,確保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
根據批復文件,“豫農擔—救災貸”為政策性、應急性信貸擔保產品,扶持對象為全省符合“雙控”(一是控制業務范圍:限定為農業生產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產業融合項目;二是控制擔保額度:單戶在保余額控制在10萬—300萬元之間)范圍的受自然災害影響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要包括符合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范圍的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小微農業企業等,河南農擔公司提供擔保支持的受災在保客戶和受災新增客戶。
扶持對象的認定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保險理賠方式認定。通過農業保險公司對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受災理賠認定作為享受政策的依據,受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農業保險公司相對應的理賠材料可以認定為“豫農擔-救災貸”。二是當地政府部門認定。經縣級(含)以上農業農村部門確認的受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并出具受災情況說明可以認定為 “豫農擔—救災貸”。
符合認定范圍的受災經營擔保主體,可享受審批綠色通道、貸款貼息、減免擔保費等五方面的扶持政策。
在業務受理方面,河南農擔公司將建立受災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擔保服務綠色通道,簡化客戶續保資料及審批流程,對于符合條件的受災經營主體要優先受理,快速審批,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免除其反擔保要求。
貸款貼息方面,受災借款主體按約定正常結清全部本息后,省財政委托河南農擔公司按實際貸款金額和期限對借款主體給予年化1%的貼息,同筆擔保貸款已享受過其他貼息條件不可以重復申請。
減免擔保費方面,河南農擔公司對認定為受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免收擔保費,對受災的在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退還最近一次繳納的擔保費;積極協調合作金融機構在現有貸款利率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受災群體的利率優惠力度。
批復方案明確,對受災影響暫時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在保客戶,提供無還本續貸、展期、借新還舊等解決方案,以有力的融資政策靈活滿足有效需求。同時,推動融資服務向基層延伸,用足用好保險、銀行、農擔等分支機構和基層網點資源,圍繞受災農業經營主體,在各縣(市、區)、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的支持下,將財政和金融政策與服務對象主動對接至“田間地頭”。
來源: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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