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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承諾每月給1萬元養家費后,小弟把事都扛了 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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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北京某監獄的監區鐵窗內
何知歸想了很久
還是將一封信投了出去
“我不是組織賣淫的主犯,
我是替大哥扛事兒的
他答應每月給我家1萬元
現在根本就不管……”
信送到了北京市團河地區檢察院派駐該監獄檢察室,它也引起了該院副檢察長李銀的注意。李銀告訴《方圓》記者:“這封信字里行間不是常見的‘我沒犯罪’的空泛喊冤,有具體的人、具體的事,還提供了‘手機里有聊天記錄’的線索。”李銀說,比起看守所里“案子沒定”的焦慮,監獄里的罪犯更愿意向檢察官袒露過往——尤其是當“大哥”的承諾落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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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弟”到“主犯”
何知歸的頂罪之路
“我是四川達州人,爸媽在北京打工,我初中沒讀完就出來‘混社會’了,認識了一幫‘兄弟’,2019年我還因為尋釁滋事被判了七個月刑。”坐在李銀對面的何知歸穿著灰藍色的囚服,坐姿很拘謹,肉肉的臉上帶著幾分江湖氣。回憶起過去,何知歸的眼神暗了下來。
2022年,何知歸通過“兄弟”的“兄弟”,輾轉認識了開汽車租賃服務公司的李沖志。李沖志讓何知歸跟著他干,做點開開車、送送東西之類的跑腿工作,并提出一個月給他開1萬元的工資。何知歸同意了,隨后認識了和李沖志一起合伙開公司的徐寅。其間,何知歸還接觸到了徐寅的老婆黃悅月,還曾送她去醫院生孩子。
然而,這筆錢不是那么容易拿到的。2022年6月,李沖志開啟了“新業務”,他以何知歸的身份證租賃了一個三居室的公寓作為賣淫窩點,嫖客進入公寓后掃二維碼付嫖資,錢款也匯入了何知歸的賬戶。給“小姐”結算以后,每過一兩天,何知歸去銀行提現,然后將現金交給李沖志。
兩個月后的一天,何知歸正在看公寓門口的監控,突然看到警察沖進房間,并將放在鞋柜上的監控打翻了,他再打電話給“小姐”,對方也處于失聯狀態。何知歸聯系了李沖志,李沖志讓他趕緊跑,并告訴他“我每月給你打錢,等風頭過了再說”。何知歸非常聽李沖志的話,他剛開始非常警惕,把自己的手機給換了,并且只在北京周邊一些不需要身份證登記的小賓館里躲著。但他的身份信息還是被警方鎖定,并上了北京市公安系統的網上通緝協查名單。
2023年2月的一天,何知歸覺得半年過去了,自己還沒事,看來風頭已經過去了。于是,便在一個網吧用自己的身份證開機,打起了網絡游戲。沉迷游戲的他不知道,公安協查名單此時已經發出警報,當地派出所立刻出動警力將他抓捕。
在看守所里,何知歸一開始并不承認自己參與了組織賣淫相關犯罪。因為在外面潛逃時,李沖志曾經承諾過他,如果以后他被抓到了,不要承認,實在瞞不下去了,就一個人把事情都扛了,不要把李沖志供出來。李沖志承諾會在外面照顧何知歸的家人和女朋友,每個月給何知歸的父母1萬元。年輕天真還講究“哥們兒義氣”的何知歸聽信了李沖志的話。
隨著客觀證據的出現,檢察機關將何知歸批準逮捕。如李沖志所愿,何知歸攬下了所有事情。
2023年9月1日,何知歸因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交付至監獄后,何知歸與父母會見,一番詢問后才得知,他被捕后,父母只收到過“大哥”李沖志給的5000元,之后便再無下文。同時,他還得知,當時負責給嫖客開門、收銀的前臺人員只被判了十個月刑期,罪名是協助組織賣淫罪。
“我被耍了。”何知歸徹底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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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迷局
難解的證據與支付寶里的破綻
何知歸現年22歲,初中肄業后即“混社會”,沒有固定經濟來源,明顯不具備組織賣淫所需的資金和社會資源。同時,這類案件往往是團伙作案,一個人很難完成所有角色。李銀和同事石聰正由此判斷,何知歸反映的線索屬實的可能性很大。
在向院里匯報該線索時,團河地區檢察院檢察長張劍提出,此案既有對漏犯的立案監督線索,也有對該犯原案的審判監督線索,涉及內容多,需要其他機關協作配合范圍廣,案情較為復雜。如果在現有基礎上只是分別移送線索可能辦案效果不佳,可以充分利用派駐檢察的優勢和便利,前期多做一些調查核實工作,將上述線索串聯后再予以移送。
李銀和石聰正首先想到的突破口就是何知歸提到的“被扣押的手機”。但卻發現,那部手機的微信、支付寶、QQ這些常用App都被刪除了。于是,李銀和石聰決定調取原案證據材料,尋找新的突破口。
在重新查閱案卷材料與口供,并多次與何知歸談話后,何知歸終于想起來,當時看房時是他、李沖志和徐寅一塊去的。剛租房時,何知歸手邊沒有錢,租金是李沖志和徐寅讓他人通過支付寶轉給他,他再轉給房東的。這與原案卷宗中賣淫窩點原房東的筆錄一致,房東說當時來看房的一共有三名男子,另外兩人的體貌特征正好與李沖志和徐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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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團河地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研討何知歸案漏犯身份信息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李銀立刻通過司法查詢調取何知歸的交易記錄,發現2022年6月,其存在多筆大額轉賬:一筆2萬元,來自一名女性的賬戶,為租房的定金和押金;另兩筆分別來自徐寅賬戶的2萬元和前述女性賬戶的4萬元,為3個月的房租。通過查詢工商登記信息、請求公安機關協查,3人的身份得以曝光,原來“大哥”李沖志并不是這家汽車租賃公司真正的老板,被何知歸認為是“邊緣人”的徐寅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他認為和案件無關的徐寅之妻黃悅月,便是給他轉賬的女性賬戶所有人,她也參與到了組織賣淫活動中。到此時,何知歸案件背后的3名漏犯終于現出了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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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出現
涉案人員各定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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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團河地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審閱何知歸案卷材料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鎖定3名漏犯的身份后,李銀和石聰正通過梳理3人近3年來上千條交易記錄,發現黃悅月的支付寶交易記錄里有大量“異常消費”:2022年7月到8月,她購買了技師制服等上千件情趣用品,郵寄地址正是何知歸案中被端掉的賣淫窩點。
“我們還找到了當時被民警抓捕的賣淫女的行政處罰記錄,筆錄里顯示,該女子雖供述她只見過何知歸一個人,認為他是老板,但當時負責招聘、培訓她的是一名女性。”李銀說。
通過固定客觀證據,確定了具體的犯罪嫌疑人,各種線索都得以串聯。鑒于3人作案的隱蔽程度,李銀考慮到慣犯的可能性,于是繼續向前追索,發現黃悅月在早前幾個月就有大量情趣用品的消費記錄,郵寄地點是北京市另外一處公寓。這些證據讓一個隱藏在幕后的團伙逐漸清晰:徐寅是真正的“老板”,負責出資和統籌;黃悅月負責招募賣淫女,并利用她之前在色情行業的資源聯系嫖客;李沖志是“中間人”,負責管理何知歸和賣淫窩點;而何知歸,只是一個“跑腿的”和“背鍋的”。
2024年11月,團河地區檢察院與原辦案單位溝通協調,在前期線索調查核實工作取得進展的基礎上,對已經較為成熟的線索依法移轉,并做好接力,對相關檢察院前往監獄繼續補充偵查予以協助配合。2024年12月,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后對3名漏犯予以抓捕。抓捕過程中,公安機關搜查出多部手機,其中有大量的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徐寅、黃悅月、李沖志3人的組織賣淫事實。
2025年3月,公安機關將該案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9月,檢察機關以涉嫌組織賣淫罪對徐寅、黃悅月、李沖志提起公訴。
同時,由于原案出現了大量新的證據,何知歸原審判決需同步予以糾正,何知歸應以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5年9月,檢察機關同步啟動抗訴程序,推動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
目前,何知歸的抗訴案還在等待判決。徐寅、黃悅月、李沖志的案件,也在進一步審理中。但可以確定的是,這場始于高墻舉報的追捕終將給所有人一個公正的答案。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10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始于高墻舉報的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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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唐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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