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4 日消息,國家認監委 11 月 3 日發布關于嚴格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關于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加快新產品供應的意見》(工信部聯消費〔2025〕144 號)關于“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廠或者進口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但符合舊版本標準的產品可以銷售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的要求,為嚴格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 認證)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各電動自行車指定認證機構對依據舊版本標準出具的有效 CCC 認證證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全部予以注銷;對依據舊版標準出具、處于暫停狀態且不能恢復有效的 CCC 認證證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全部予以撤銷。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不得繼續銷售。若違反上述規定,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
IT之家注:《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自 2025 年 9 月 1 日正式實施。2025 年 9 月 1 日起,不得生產、出廠不符合新國標要求、未依據新國標取得 CCC 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 一是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針對彈性軟墊材料、紡織品、皮革、電氣回路導線等不同類別非金屬部件分別規定了防火阻燃指標。
- 二是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 5.5%。
- 三是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空載反電動勢、電感值差異系數的要求。
- 四是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 6 類防篡改檢查方法示例。
- 五是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減小了車輛最大制動距離。
- 六是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 55kg 提升到 63 kg。
- 七是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明確了生產企業應具有與電動自行車整車產能相匹配的整車及車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產能力、檢測能力和質量控制能力。
- 八是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其中對于除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用途之外的電動自行車,在銷售時可由消費者選擇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塊。
- 九是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改為由生產企業根據車型的實際需要設計和安裝。
- 十是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 十一是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新標準額外給予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 3 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