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陽市潢川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一起涉及留守兒童撫養費的法律援助案件,通過法律途徑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童某爭取到每月1500元撫養費,切實保障了其基本生活與教育需求。此案系潢川縣首例通過法律援助推動父母共同履行撫養義務的典型案例,引發社會對留守兒童權益保護的廣泛關注。
據悉,童某系潢川縣某小學二年級學生,2018年6月24日出生,其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24日在潢川縣民政局協議離婚,約定童某由父親童某某撫養,母親黃某某不支付撫養費。離婚后,童某某長期外出務工,童某實際由年事已高且患病的祖父母代為撫養。近年來,童某某僅斷斷續續支付部分撫養費,黃某某亦以離婚協議約定為由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現童某祖父母生活困難,其教育及生活開支日益增加,權益難以保障。
近日,童某及其祖父母求助到潢川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審查后認為其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立即指派援助律師辦理。援助律師接受指派后,立刻聯系童某及其祖父母全面了解案情,結合案件實際及證據材料提示當事人補充其他證據證明其主張;立案后,律師調取了童某父母的離婚協議書,并協助童某從村委會獲取實際撫養情況證明。庭審前,針對黃某某提出的變更撫養權請求,律師協調童某本人出庭表達意愿明確訴求。庭審中,承辦律師指出,童某某作為直接撫養人長期未盡撫養責任,黃某某以離婚協議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違反《民法典》中父母共同承擔撫養義務的規定。法院采納代理意見,判決童某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黃某某每月支付500元,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與教育需求。
下一步,潢川縣法律援助中心將加大宣傳力度,多多關注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群體,持續開展“送法進校園、進鄉村、進社區”等活動,定期組織律師到學校、鄉村、社區,舉辦《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典》相關講座,不僅面向學生,也面向家長和監護人,提升全社會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真正為他們的健康成長撐起一片法治的藍天。(通訊員:陳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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