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酒司機”一次酒駕被查后
都會幡然醒悟
認清酒駕的風險隱患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訓
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屢教不改,必是嚴懲
案例一
2025年8月29日陶某某駕駛云L2UXXX號小型普通客車上道路行駛,20時31分許,行至賓川縣永祥線95公里200米處,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賓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現場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為5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調查發現,陶某某于2021年3月25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此次,屬于再次酒駕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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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法對陶某某實施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案例二
2025年8月22日代某某駕駛云LVRXXX號小型越野客車上道路行駛,20時36分許,行至賓川縣永祥線95公里200米處,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賓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現場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為74 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調查發現,代某某于2024年5月23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此次,屬于再次酒駕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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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法對代某某實施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案例三
2025年9月23日楊某駕駛云L00XXX號小型普通客車上道路行駛,20時36分許,行至賓川縣永祥線96公里200米處,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賓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現場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為4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調查發現,楊某于2022年5月23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此次,屬于再次酒駕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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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法對楊某處以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有些駕駛人認為
只要不是在一年內“二次酒駕”
就不算“二次酒駕”
蜀黍在這里告訴大家
這種認知并不正確

二次酒駕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次酒駕的時間間隔
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除了要被罰款、拘留外,駕駛證還將被吊銷。飲酒、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交 警 提 示
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管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后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杜絕酒后駕駛。
來源:大理交警
編輯:楊潤婷
值周:張輝 黑浩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銷售:
(一)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未在銷售場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聲影響的情況以及采取或者擬采取的防治措施,或者未納入買賣合同的;
(二)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未在買賣合同中明確住房的共用設施設備位置或者建筑隔聲情況的。
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居民住宅區安裝共用設施設備,設置不合理或者未采取減少振動、降低噪聲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的;
(二)對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區共用設施設備,專業運營單位未進行維護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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