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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十五五”重點推動風光制氫氨醇多元轉化和就地利用】
零碳情報
10月31日下午,國家能源局舉行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
會議發布了前三季度全國能源形勢、可再生能源并網運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機制助力迎峰度夏電力保供任務完成等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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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能源局
在答記者問的環節,國家能源局就新一輪NDC目標下的“十五五”能源發展規劃進行了首次回應。
中國電力報記者提出,新一輪NDC(《巴黎協定》國家自主貢獻)提出了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超30%、風光總裝機力爭達36億千瓦的目標。請問,為實現這一目標,“十五五”能源發展規劃將設定哪些關鍵的階段性指標和實施路徑?
針對該問題,綜合司副司長張星表示,“十五五”時期是開局起步、攻堅克難的關鍵五年,要在繼續大力發展、做大總量的基礎上,加快推動新能源“立起來”“靠得住”,實現更大規模更高質量平穩發展,重點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擴大新能源供給。統籌就地消納和外送通道建設,加快推進“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設。發揮水風光互補優勢,積極推動水風光一體化基地規劃建設。加大海上風電開發力度,完善頂層設計,加快研究出臺深遠海海上風電規劃性文件和管理辦法,推動海上風電規范有序建設。推動分布式新能源多場景多元化開發。
二是積極推動新能源集成發展。加快研究出臺促進新能源集成發展的政策文件,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推動新能源與算力、綠氫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互促發展,以新能源布局牽引生產力布局。支持綠電直連、虛擬電廠等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的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三是拓展新能源非電利用途徑。在更好發揮電網作用、持續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新能源消納水平的同時,積極拓展新能源非電利用,重點推動風光制氫氨醇、風光供熱供暖等多元轉化和就地利用。加快建設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鼓勵工業領域風光綠電替代化石能源供熱供汽。
四是全面提升新能源消費水平。落實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標,加快出臺《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標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實施辦法》,協同推進可再生能源強制消費與自愿消費。健全綠證交易機制,加強電—碳—證市場協同銜接,積極推動綠證國際互認,合理體現綠色電力環境價值。
五是完善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場和價格機制。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加快出臺和落實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科學合理設定各類邊界條件,妥善處理降電價與穩收益的關系并合理銜接存量政策,穩定市場預期和投資積極性。構建適應新能源特性的市場交易規則,為新能源提供合理的收益保障與風險管理機制。
同時,中國之聲記者還提出,國家能源局將如何通過具體的政策、市場和機制設計,在“十五五”時期大規模、經濟高效地激發各類“靈活性資源”的潛力,以保障能源安全?
發展規劃司副司長邢翼騰表示,充分激發各類“靈活性資源”潛力,有助于促進新能源消納、提升系統安全運行水平,是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必然要求。“十五五”時期,國家能源局將從加強供需協同和政策供給兩個方面重點推進相關工作。
一方面,從供需兩側協同發力,大力提升能源系統靈活調節能力。供給側方面的工作重點是,充分挖掘火電靈活調節能力,推動新一代煤電升級,改造提升機組調節能力;布局建設一批大型抽水蓄能電站,探索推進中小型抽水蓄能示范應用;圍繞不同應用場景,鼓勵多種新型儲能技術路線有序發展。同時,著力完善煤炭產能儲備政策體系,增強煤炭供應彈性。加快推進天然氣儲備調節能力建設,提升迎峰度冬等重點時段保供能力。
需求側方面的工作重點是,挖掘用戶側調節潛力,充分利用電動汽車儲能資源,推廣智能有序充電,開展車、樁、站、網融合互動探索,有序推進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建設。同時,加快推進虛擬電廠規模化發展,結合各類商業模式拓展虛擬電廠應用場景,到2030年,全國虛擬電廠調節能力要達到5000萬千瓦以上。
另一方面,持續加大能源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供給,不斷激發能源市場的動力和活力。進一步破除可調節資源等各類市場經營主體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提升新型電力系統韌性和安全水平。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做好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頂層設計,指導各地加快電力市場建設,完善電力市場規則制度體系和技術標準,推動多層次、多品種、多功能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基本建成,促進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更加順暢的自由流動。
二是完善適應各類經營主體參與的電力市場機制。推動各類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進一步擴大市場化交易電量規模,形成引導可調節資源靈活響應的價格信號,提升電力系統韌性。
三是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引導各類投資主體進行多樣化投資布局,充分激發配電環節活力,構建主配微協同的新型電網平臺,完善適應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等產消融合新模式發展的政策機制,培育更多能源領域新模式新業態,提高電力系統對新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滿足用戶側多樣性綠色用能需求。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出,近兩年“負電價”成為社會關注熱點,為何負電價出現頻率越來越高?負電價是否等于電廠需要向用電企業倒貼錢?
市場監管司副司長張燕秦表示,當前,在新能源裝機規模占比日益提高的背景下,“負電價”既是電力供需關系呈現時段性不平衡的直接體現,也是新能源消納通過現貨市場價格的直接反映。
隨著新能源全面入市、省級現貨市場運行更加健全,“負電價”有可能會更頻繁出現。比如,此前山東、浙江等地已多次出現“負電價”,在剛剛過去的9月份,四川電力現貨市場出現全天“負電價”現象,經分析主要原因是來水同比偏豐六成,受氣溫下降影響負荷同比下降兩成,供需兩側“一增一減”,供給能力超過用電需求近四成,導致“負電價”。
短時出現“負電價”,可以看作電力市場的“信號燈”,能夠激勵機組深調、用戶填谷,引導儲能等各類新型主體的投資建設,共同為清潔能源發電讓出空間。但如果長期出現“負電價”,可能意味著電力明顯供大于求,需要根據市場價格信號進一步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
此外,“負電價”不等于電廠需要向用電企業倒貼錢,也不等于“負電費”。
我國電力市場包含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等,現貨市場交易電量占比一般在10%以內,電力中長期合同保障了發電企業電量電價的“基本盤”,在綜合中長期市場、新能源補貼以及煤電容量電價等因素后,目前看負電價對電廠總體收益影響有限。如9月20、21日,四川水電結算均價183元/兆瓦時,甚至略高于9月月度結算均價177元/兆瓦時,煤電、新能源發電額外獲得政府授權合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后,平均收益更高。
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各地加強市場運營監測,密切關注“負電價”發生頻次和持續時間,科學研判市場風險,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現貨市場“負電價”頻次,穩定發電企業合理收益預期。
10月31日國家能源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文字實錄:
https://www.nea.gov.cn/20251031/7b6f39feb2d24ecb91783e282ed64f75/c.html
(來源:國家能源局 整理:B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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