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 日,“女子為兒子訂婚花 7 千買酒全是假貨” 這一話題迅速登上熱搜,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也為我們敲響了消費維權的警鐘。
據報道,趙女士滿心歡喜地為兒子訂婚做準備,在葛天商貿港徐華百貨花費 7150 元購買了 11 箱海之藍。然而,訂婚宴當天,6 箱酒下肚,不少人喝完身體不適,趙女士自己第二天甚至還去打了吊瓶。起初大家以為只是喝多了,但親家對酒的質疑,讓趙女士警覺起來。面對趙女士的質問,商家卻多次否認賣假酒。無奈之下,趙女士只好將 7 瓶酒送往市場監督管理局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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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廠家確認,這些酒的外包裝、防偽標全是假的,只有瓶子是真的,妥妥的假冒注冊商標產品。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表示,廠家雖未認定質量有問題,但定性為 “商標侵權”,并已對商家作出罰款處罰。本以為真相大白,趙女士的權益就能得到保障,可事情并未就此平息。趙女士依據相關法律要求商家 “退一賠三”,商家卻拒絕退款賠償,給出的理由讓人瞠目結舌:“市場監管局已經罰過款了。酒是別人放我這賣的,錢也給了對方,我也是受害者,從頭到尾啥都不知道。”
在這場消費者與商家的博弈中,趙女士并未放棄。經過艱難協商,商家最終同意下周一退還 7150 元酒錢,并賠償 8000 元。這一結果雖讓人稍感欣慰,但整個事件仍值得我們深思。商家不能以不知情或已受罰為由,逃避對消費者應盡的賠償責任。而對于消費者來說,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選擇正規渠道,留存好購物憑證,以便在權益受損時能有力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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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假酒事件雖已告一段落,但它暴露出的問題卻遠未結束。趙女士的經歷并非個例,許多消費者在遭遇類似侵權時,往往因維權成本高、舉證難而選擇忍氣吞聲。而商家推諉責任、監管部門處罰力度不足,更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早已明確規定,商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需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市場監管部門的罰款并不能替代民事賠償。然而,現實中許多商家仍試圖以“不知情”“已受罰”為由搪塞消費者,甚至利用消費者怕麻煩的心理逃避責任。對此,法律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時,除了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外,還可通過消費者協會、司法途徑等維護自身權益,必要時可申請法律援助。
另一方面,這起事件也反映出部分商家法律意識的淡薄。無論是“代賣”還是“不知情”,都不能成為推卸責任的借口。商家作為市場經營主體,有義務確保商品來源合法、質量合規。若因疏忽或利益驅動售賣假貨,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更會破壞自身信譽,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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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遠來看,杜絕假貨泛濫還需多方合力。監管部門應加強源頭治理,對批發市場、商貿城等易滋生假貨的場所開展常態化檢查;電商平臺和線下商戶也需完善進貨查驗制度,切斷假貨流通鏈。而對于消費者而言,除了提高警惕,還應積極行使監督權,遇到侵權行為勇于發聲,讓不法商家無處遁形。
消費環境的改善,既需要制度的完善,也依賴每一個人的行動。只有消費者、商家、監管部門共同努力,才能讓“放心消費”不再是一句空話。那么,你在購物時是否曾因假貨困擾?對于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你又有哪些建議?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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