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jeans毫無疑問的解約失敗了,她們給出的解約理由居然是“公司解雇閔熙珍”,法院認為這不足以構成ADOR娛樂違約,也就是說,new jeans和ADOR娛樂的合約要持續到2029年,且ADOR娛樂的允許,new jeans不能進行團體和個人活動,對于這樣的結果,new jeans的成員表示無法接受,她們為了閔熙珍,選擇再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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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發現,new jeans已經被閔熙珍給忽悠瘸了,話雖然很難聽,但卻是事實,真就是成也閔熙珍,敗也閔熙珍,說白了,閔熙珍就是吃準了new jeans的成員讀書少,很容易被自己拿捏,很簡單道理,如果閔熙珍真的在乎new jeans,是絕對不會讓她們在高層內斗的時候進行站隊的,當然,閔熙珍利用的不僅僅是new jeans,還有她們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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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但凡讀過書的人,都清楚new jeans的解約是不可能成功的,因為她們沒有解約的理由,但new jeans的成員就是敢在沒有解約理由的情況下,中斷自己的活動,選擇和所屬社打解約官司,這就使得她們那些同樣沒怎么讀過書的粉絲出現了迷之自信,認為自家愛豆一定可以成功解約,甚至不乏半場開香檳的情況,這就是所謂的粉隨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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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new jeans完全就是自毀前程,要知道,她們出道不到一年還獲得了結算,這放眼整個韓流樂壇都是極其罕見的情況,甚至她們剛出道沒幾個月都已經到了躺著賺錢的程度了,HYBE娛樂絕對對得起她們,可即便如此,new jeans的成員依然不知足,說句不好聽的,她們就是典型的火得太快,飄了,于是便有了如今這樣的悲慘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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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new jeans的上訴其實沒有任何的意義,只是單純的耽誤她們自己的時間,咱就是說,何必呢?要是不鬧這一年,她們甚至都能登頂韓流TOP女團了,這真的一點也不夸張,可惜,她們一手好牌打得稀爛,當然,她們有如今這樣的下場肯定一點也不冤,畢竟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更不要說還有FIFTY FIFTY這個前車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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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new jeans太高看自己,她們覺得自己有多么的特別,其實地球離了誰都照樣轉,韓流樂壇也同樣如此,而且KPOP的更新迭代非常快樂,再加上愛豆還是吃青春飯的職業,new jeans的折騰只是在耽誤自己,不管粉絲愿不愿意接受,現實就是如此的殘酷,現在不少粉絲已經清醒了,但依舊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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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粉絲一聲聲的吹噓中,以及閔熙真的拿捏中,new jeans就這樣葬送了自己的未來,如果閔熙珍真的在乎她們,就不會讓她們卷入自己與公司的博弈中,應該是誰贏就讓new jeans站那邊,顯然,閔熙珍只是將new jeans成了工具人,甚至她成立新公司,也是給自己留了退路,一旦new jeans解約失敗,她就馬上推新人,new jeans吃了沒文化的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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