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廠家有不同的價格,我可以理解,但同樣的廠家,同樣的型號,同樣的規格,價格相差10幾倍,我表示不能理解。
江蘇鹽城的黃先生,因為在去年發生了一起車禍,客戶后被送到鹽城的人民醫院治療。車禍一般都會骨折,而黃先生也是因為腿部骨折在人民醫院做了手術以后,醫生還給他使用了一些固定支架。
因為車禍導致的受傷一般都需要長時間的調養,手術之后,黃先生回到家中休養。在一次無意中,黃先生發現自己的固定支架是由蘇州愛得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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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同時對比了一下自己所固定的支架,發現網上也有和自己同款的這個支架,所有的規格,編碼都是一樣的。
黃先生不禁有點好奇,于是向有銷售許可的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公司咨詢價格,沒想到對方給的人價格和醫院給的價格相差甚遠。
價格不是相差幾塊錢,幾十塊錢,而是幾十倍,比如一個針桿夾,銷售公司的價格是168元,醫院的價格是2200元,連接桿,銷售公司的價格是100多元,醫院的價格是800多元,一套器材下來總費用是185990元,但如果從銷售公司購買,只要花1800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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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給出的回應是,不同的渠道,價格不一樣,黃先生購買的渠道不一樣,導致價格有差價,所以黃先生購買的這個途徑就是不對的。
醫院的購買途徑是要通過陽光采購平臺上去采購的,陽光采購平臺上的價格都是醫保局統一定的,醫院又沒有定價權,醫保局掛多少錢,他們就收多少錢。
原來如此,陽光采購本來是在陽光下的采購,都能見得了光,價格不會有虛的,也不會有水的,現在很多單位的采購都是通過陽光采購才能下單,本單位是沒有權利自己去采購的。
現在問題是同一個廠家,同一個型號,同一個編碼的耗材,為什么價格會相差這么多呢?
黃先生反應情況以前,400元的器材賣2200元,反應以后,醫院的價格就從原來的2200調成了8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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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有網友提出看法:“問題不在于在哪買,也不在于通過什么渠道購買,更不在于誰定價,就問一個問題:是不是同一個東西,如果是同一個東西,為什么陽光采購法價格會更貴呢?按道理來說陽光采購會更便宜,因為這個都是批量的。
雖然說購買渠道不一樣,但這個價格相差的也太離譜了一點,比如說一個商品拿去市場里擺攤售價,同樣一件商品放到了萬達購物中心的一個專柜里售賣,因為兩個場地費的區分,導致這樣商品的售價就不一樣,這樣是很正常的。
就算這個耗材在淘寶上賣的便宜,但通過陽光采購平臺的,再給你翻倍也額還不夠嗎?必須要十幾倍才可以嗎?
對此,也有網友說,那你為什么要去醫院動手術啊?你怎么不在家動手術啊?你自己淘寶上買藥買耗材,自己動手術,自己安裝吧……
還有網友稱,國家集采后,醫療器械生產公司利潤打骨折,醫院又沒有定價權,這利潤在銷售公司嗎?為什么不直接向廠家集采?
幸好現在大家都有醫保,自己花不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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