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北京市民收到了交管部門發送的短信,告知自己在騎行電動自行車時存在交通違法行為,已被拍照記錄。
據了解,這些短信確為交管部門官方發布,市民處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可前往全市任意交管執法站,現場處理需要騎行者本人持身份證和電動自行車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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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3處“電子警察”已升級
部分市民提供的信息截圖顯示,發送該短信的號碼為“121231100”。
市民通過交管12123APP辦理業務、接收短信時,都會收到該號碼發送的信息。也有市民此前收到的短信為“1069076012122”號碼發送的,該短信同樣為交管部門的官方短信發送號碼。
據了解,今年年底前,北京全市主要路口的“電子警察”都可實現抓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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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市已累計完成213處執法設備建設更新,試點審核錄入了數萬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據通州交通支隊此前介紹,通州區內部分探頭加入了電動自行車專項執法功能,可抓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及“駛入機動車道”等高頻且危險的違法行為。后續將向該電動自行車登記的車主手機號碼發送違法提示短信,告知違法事實并指引處理方式。未來該技術將進一步升級,增加對“非機動車在路口越線停車等待”和“騎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等行為的識別抓拍能力。
線下處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需持行駛證
目前,并非所有收到違法告知短信的市民都需要接受處罰,絕大多數的電動自行車輕微違法行為和首次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在通過非現場執法抓拍設備拍照記錄后,僅僅是通過短信告知市民其存在違法行為,提醒注意交通安全。
據悉,會收到提醒短信的主要涉及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等候信號燈時越線停車等違法行為,這部分違法不需要線下處理;而如果存在非機動車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則基本上會要求騎行者前往交管部門的執法站進行線下處理。
目前,處理非機動車違法也在持續推進,部分交管執法站暫時無法處置這類違法行為。10月28日上午,北京某地交通隊執法站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上級部門還沒有明確此類違法應該如何處理,建議市民前往其他地區的執法站進行咨詢和處理。
另外,如果找不到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證,必須先補辦行駛證,再去處理違法。“這跟處理機動車違法是一樣的,需要持證處理,我們還要查看當時抓拍的圖像,確認是不是違法者本人。”北京某交通支隊執法站工作人員表示。
在罰款金額方面,北京某交通支隊執法站工作人員說,這主要需要依照違法行為的類型而定,分為20元和50元兩種情況,絕大多數罰款金額為20元。
未在30日內處理是否會加收滯納金?
如果未在30日內處理是否會有滯納金?
對此,北京某交通支隊執法站工作人員表示,向市民發送短信告知30日內處理的目的主要是提醒騎行者盡快處理違法行為,延遲一段時間處理沒有問題,并不會收取滯納金。
北京交管12123熱線的工作人員就“如何處理電動自行車違法抓拍”“是否會收取滯納金”等問題也進行了答復。根據交管部門目前要求,市民收到交通違法短信后,可前往全市任意交管執法站處理,另外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行駛證。
如果未在30日內處理并不會收取滯納金,只有交警現場開了處罰決定書的違法行為才會有滯納金,超過15天逾期不繳納的,每天按罰款數額的3%加收罰款,也就是滯納金。
希望大家在優選綠色出行的同時
安全騎行、規范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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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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