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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發帖稱,一家本地(成都)牛奶公司創始人去世,繼承公司的女兒已經移民加拿大,而女婿是美國人。
由于咱們中國沒有脫籍稅,那這家公司的資產就合法地成了洋鬼子的了。也許,這些錢暫時還會留在國內,但過不了多少年,大概率就得全部流失。
這些財富經過一兩代人的傳承,最終就通通洗成盎撒正白旗的資產,大家信不信?
在一定的歷史時期,這種情況其實有一定的普遍性。
這幾十年,雖然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也是美西方意識形態入侵最嚴重,中國人崇洋媚外思潮最嚴重的時期。
經常水網絡的人,應該非常理解我說的這種現狀,尤其是60后、70后這兩個群體。而這兩個群體,又是受惠中國經濟起飛最大的群體,中國這幾十年創造的財富大多被他們掌握。
這幾十年,不少中國企業的繼承人早已改換國籍,甚至創始人自己也變更了國籍(我身邊就有不少企業家朋友全家美國、加拿大籍)。
看看SOHO中國的兩口子、海底撈的兩口子等人,一分錢成本都沒有支付,就實現了財富轉移。
我一直呼吁應該盡快開征脫籍稅,而這件事再一次向我們展示了征收脫籍稅的意義——與其讓洋鬼子吃絕戶,不如我們自己收過來惠及普通中國民眾,畢竟這些錢都是從中國老百姓身上賺來的。
沒有脫籍稅,咱們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由這些中國人民創造出來的財富,因創始人或者繼承人變更國籍合法流到外國,著實令人心痛。
有人也許會說,我怎么處理自己的財富是自由的,憑什么不能轉移到國外?
這個問題其實不值一駁。誠然,財富是個人自己創造和積累的,但改變不了是中國社會這個整體提供的,你在體內怎么循環都沒問題,但轉移出去就是轉移這個社會的財富,就必須由全社會決定轉移的規則。
畢竟,肉爛在鍋里,總歸是自己人吃了;可肉掉在了地上,那就會被狗吃掉。
即便在美西方國家,也不會允許個人輕易轉移從社會中撈取的財富,他們成熟的做法是收取高昂的脫籍稅,其比例一般在30%-40%。
比如,?曹德旺?放棄美國綠卡時繳納了約2.5億美元脫籍費,?嚴科夫?放棄美國國籍時繳納了8億美元脫籍稅。?
一些精美人士老批評我看不到美國優秀的地方,不承認美國的優秀。你看,在脫籍稅等問題上,我是真心呼吁國家向美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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