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你永遠不知道意外什么時候到來!
浙江寧波一男子在游泳館淺水區跳水發生意外,頸椎斷裂后最終不幸去世。
事發時,該男子的女兒就在一旁,年僅7歲的她就這樣親眼目睹了父親出事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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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浙江寧波一游泳館內,一男子帶著女兒來該場館游泳。
他是這個游泳館的常客了,今年是第四年,平時節假日的時候都回來這里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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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有一個7歲女兒,當天他帶著女兒在泳池邊,準備教女兒如何跳水,為了能夠更好的教導女兒,男子親自起身跳水。
可他所在的地方是淺水區,本身水位并不深,男子大概也是沒有想到這一層,等到跳下去之后,沒能及時冒出頭,女兒這才察覺出來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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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一個成年男人的身高本就比游泳館淺水區的水位要高出很多,如果站起來進行跳水示范的話,在強大的沖擊下,頭部很容易與泳池底部直接碰撞。
這一過程堪稱意外,若是深水區的話,那么可能就不會發生類似的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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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7歲的女兒看到爸爸臉部朝下,似乎有點不對勁,于是使勁想要把爸爸拽起來,但小女孩本身就沒有足夠的力氣,根本抬不動。
小女孩被眼前的突發狀況嚇壞了,再加上當時場館內大概有十多個人,但大家所在的地方都不密集,因此沒有人第一時間發現該男子的異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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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場情況以及環境來看,男子大概應該就是在跳水進去之后,頭部直接撞擊到了泳池底部。
跳水的姿勢是頭部朝下,泳池底部又都是堅硬的石板,男子直接頸椎斷裂,大概當時頸椎往下已經沒有了任何反應,才會出現臉朝下一動不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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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女兒因為害怕,沒有意識到跟周圍的人求救,也沒有大聲呼喊,只想要努力將爸爸拉出來,可12分鐘后,憑借她一個人的力量,還是沒能將爸爸給拉回來,因此她急匆匆往家里跑,想要讓媽媽過來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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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期間,場館內的人發現了男子這一情況,趕忙將其救出來之后撥打了救護車的電話。
等到男子女兒跟妻子一起來到游泳館的時候,救護車已經抵達現場。
隨后,男子在醫院ICU里搶救了4天左右,但由于其頸椎傷勢過重,最終還是不幸去世了。
之后,醫生給出的出院小結上顯示,該男子的死亡原因為“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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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男子為當地一小學的體育老師,年僅36歲。
男子的姐姐事后發聲表示,他的確本身也有過錯,不能在游泳館淺水區跳水。
但從男子出事到他7歲女兒嘗試施救的這個過程,最起碼得有16分鐘,在這期間,沒有一個救生員出現,或者出來問一聲到底什么情況,這就是游泳館監護不力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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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若是救生員能夠第一時間發現該男子的狀況,那么哪怕最后頸椎斷裂,頸椎以下沒有知覺,哪怕是高位截癱呢,至少人還活著,而不是像現在一樣,溺水身亡了。
男子姐姐強調,“溺亡”是醫生給出的出院小結上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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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們認為,男子身亡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游泳館內救生員沒能及時反應,監管沒有做到位,才導致男子救治無效死亡。
因此,游泳館應該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對家屬的“溺亡”這一說法,游泳館的負責人明顯并不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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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認為,“溺亡”應該是當事人從被救出來之后,便直接溺水身亡,而當事人還在ICU里搶救了好幾天,說明當時從水里救出來時,男子還有生命體征,否則也不會繼續搶救了。
可事實的爭議點還是,當時事發時,場館內的救生員在哪里?為何沒有第一時間發現當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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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堅持認為,若是當時救生員能夠及時發現,那么當事人肯定還有搶救回來的機會,即便因為跳水導致頸椎斷裂,也不會活不下來。
對此,負責人表示,游泳館內的教練和救生員有8個,事發時正好是晚上6點34分,正值吃飯時間,館內有3名救生員,其余人都去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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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女兒的異常情況他們看到了,包括周圍的客人也都注意到了,但是當時男子女兒在一旁,也沒有接收到求救信號,因此都以為是在鬧著玩。
加上當時雖然男子臉是朝下的,可在水中憋氣憋上五六分鐘也是正常現象,所以他們沒有過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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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男子的女兒跑出了游泳館,他們這才覺察到了不對勁,上前查看發現男子出了事情。
負責人表示,當時當事人被救上來的時候還有心跳。
隨后,救生員趕忙撥打了急救電話,他被送往醫院搶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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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醫院之后,游泳館支付了2萬元的醫療費,之后當事人還在醫院搶救了4天,隨后該男子出院,應該是沒有了救治希望,出院后就不幸去世了。
負責人稱,當事人是游泳館的常客,幾乎每天都來游泳,且他還是一名體育老師,對于游泳館禁止跳水這一規定也是知曉的,并且,淺水區跳水這一動作本身危險性就極大。
據負責人講述,當事人肺里面沒有積水,就是因為頸椎問題才導致去世的。
目前,游泳館已經將所有材料都給了相關部門,如果有責任需要承擔,負責人表示,他們場館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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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有記者聯系到當地醫院的工作人員,其表示該男子在ICU救治之后離開了醫院,其他情況不方便介紹。
而當地相關部門也回應表示,已經成立專班處置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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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可憐了只有7歲的小女孩,親眼目睹了這件事,卻無能為力,希望家長能夠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時給孩子做有效的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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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熱議,但大家的關注點還是在這件事的責任究竟應該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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