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一秒都在后悔!
當初就想賺點快錢,
覺得‘笑氣’不是毒品沒大事,
直到被公安機關抓獲,
我才明白后果有多么嚴重!”
因販賣“笑氣”
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周某
懺悔地說出上述一番話
近日
經湖北省襄陽市
高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以非法經營罪
判處周某等5名被告人
九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
并處罰金
![]()
深夜的街頭
一輛小型廂式貨車
悄然停在隱蔽的角落
周某、郝某等3人
正慌忙卸運一箱箱罐裝物品
這些看似普通的瓶子里
裝的正是被明令管控的
危險化學品“笑氣”
牽頭者周某
是曾因販賣“笑氣”入獄的
“二進宮”人員
其出獄后非但沒有吸取教訓
反而抱著“賺快錢”的念頭“重操舊業”
時間回到2024年8月
周某通過網上聊天軟件聯系到上家
一次性購入300瓶“笑氣”
又找來獄友郝某幫忙運貨
“出獄后手頭緊,
想著跟著他能掙錢”
郝某懷著僥幸心理多次協助運輸
2024年9月
趙某也被利益誘惑加入
三人很快明確分工
周某負責統籌聯絡、分配任務
郝某負責跨區域拉貨
周某與趙某共同接貨
趙某同時還負責送貨
在利益的驅使下
這條“笑氣”非法銷售鏈條進一步延伸
張某、陳某得知周某有“貨源”后
立即找上門大批量購入“笑氣”
通過加價零售牟取暴利
陳某負責對接周某拿貨
張某則專門收錢并送貨
一個包括“進貨→運輸→
分銷→零售”等環節的
“笑氣”販賣黑色產業鏈
就此形成
然而
他們自以為隱蔽的操作
早已被警方掌握
2025年1月
周某等人在卸貨時
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郝某承認了犯罪事實
還主動交代了另一起
運輸200瓶“笑氣”的犯罪事實
最終5名嫌疑人
均自愿認罪認罰
并退繳全部違法所得
2025年4月
該案被移送襄陽市高新區檢察院
審查起訴
2025年7月
高新區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
對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禁毒人提示
“笑氣”已被列入
《危險化學品目錄》
其生產、運輸、銷售
均需取得專項許可證
未經許可的任何經營行為
均屬違法行為
【來源:襄陽檢察】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