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王某峰與王某力預謀在某處已關閉的金礦坑口內非法開采金礦。雙方約定由王某峰出資,王某力負責招募工人并組織具體開采作業。此后,王某峰又聯系被告人閆某明及王某祥(另案處理)參與作案。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間,該犯罪團伙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俗稱“洗洞子”的堆浸法非法提取黃金,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40余萬元。2024年5月,公安機關將三人抓獲歸案,王某力、閆某明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王某峰拒不認罪。
![]()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峰、王某力、閆某明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洗洞”方法開采金礦,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采礦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王某峰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王某力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閆某明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責令三名被告人共同退賠違法所得。
法官說法
“洗洞子”是通過使用提金劑、火堿等強腐蝕性化學藥劑浸泡礦石,提取黃金的非法采礦方法。該方法不僅嚴重破壞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更會對礦區周邊土壤、水源造成持久性污染,危害生態環境和公共安全。法院依法認定涉案金額達146萬余元,均在“情節特別嚴重”量刑幅度內對各被告人判處了刑罰,體現了嚴厲打擊環境資源犯罪的司法態度。
本案中,王某峰雖未直接下礦參與開采,但其作為出資者和幕后組織者,提供資金、贓款收取渠道并指揮逃匿,依法被認定為主犯。在非法采礦類犯罪中,組織、出資、技術支持、銷贓等環節均屬犯罪鏈條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對認罪認罰、如實供述罪行的王某力、閆某明依法從寬處理,其中閆某明因作用較小且認罪悔罪,適用緩刑,而對拒不認罪、試圖逃避罪責的王某峰依法從嚴懲處,既體現了刑事司法的嚴肅性,也落實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政策精神,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團伙、提高司法效率。
本案還通過到案發地巡回審理的方式警示社會公眾:非法采礦行為破壞生態、擾亂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即便采用隱蔽手段或幕后操作,終究難逃法律制裁。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 源:鄭州鐵路運輸法院
責任編輯:李鑫源、姚 紅
編 輯:賈共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