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次調解促和諧 36萬賠償化干戈
—— 莒南法院道交糾紛調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
近日,在莒南縣人民法院道交糾紛調解中心,當事人劉某的親屬緊緊握住法官于安勝的雙手,激動之情溢于言表:“于法官,太感謝您了!沒想到36萬元賠償款這么快就能到位,多虧了你們一次次耐心調解……”
這起曾令多方頭疼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歷經法官與調解員十三次不懈努力,最終圓滿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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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突發,協商陷僵
2025年7月10日,王某持與準駕車型不符的駕駛證,駕駛未注冊登記的“新大洲”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文泗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事故路口時,與由南向北橫過路口的劉某推行的人力三輪車相撞,致劉某受傷后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事故主要責任,劉某負次要責任,各方對此無異議。
然而,死者劉某的四名子女在賠償數額與支付方式上與王某分歧嚴重,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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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對背調解,情理法交融
“人沒了,錢也沒著落,這日子沒法過了!”9月17日下午,一位頭戴草帽、神情憔悴的老人找到調解員葛義金,情緒激動。面對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的局面,葛義金及時聯系法官于安勝介入指導。
于安勝與調解員分頭行動,采取“背對背”調解策略,分別與雙方溝通。劉某子女情緒激動,堅持要求足額賠償:“哪怕一分錢不要,也要讓他‘判重刑’!否則38萬元一分不能少。”
于安勝對王某耐心分析:“對方要求的38萬元與你提出的30萬元雖有差距,但具有法律依據。若你能積極賠償并取得對方諒解,可作為量刑的酌情從輕情節。”王某低頭沉默,態度漸趨緩和。
轉而面向劉某親屬,于安勝從情理入手:“事故的發生令人痛心,但王某主觀并無故意,且家庭負擔沉重。若能各退一步,早日解決,也是對死者的慰藉。”經過多輪溝通,劉某親屬最終松口:“最多讓一兩萬,但必須盡快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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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過付,案結事了
于安勝抓住契機,敲定最終方案:王某賠償劉某親屬36萬元,當日付清。王某積極籌款,一小時后將36萬元全額交付至劉某親屬手中。雙方當場簽署調解協議,糾紛徹底化解。
調解結束時已是傍晚七點。深秋的晚風微涼,于安勝心中卻充滿暖意。他感慨道:“最好的調解不僅是賠償,更是安全的守護。愿人人遵守交規,讓萬家燈火永遠有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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