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8日,河南沁陽西向鎮一位名叫杜進雨的建筑工地承包人,懷揣著一個公文包匆匆趕路,包里有12.5萬元現金,這是他準備拿去給工人發工資的。然而在他走進一條偏僻的巷子后,面前突然出現三個蒙面大漢,手里還拿著閃著寒光的剪刀。
杜進雨想跑,可對方早有準備堵住了他的去路,那三人并沒有說話,用刀指了指公文包示意杜進雨交出來。在這樣的情況下,杜進雨沒有選擇,顯然還是命重要一些。
奇怪的是,那三人似乎早已知道里面有什么,拿到公文包后并沒有打開看就徑直離開了。杜進雨嚇得半天才緩過勁,隨后去了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可當年沒有嚴密的監控系統,去案發現場也沒找到什么有用的線索,杜進雨本人也因為太過害怕,沒注意到劫匪的任何特征,所以警方根本沒辦法推動,只能暫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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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4年后,河南鄲城縣白馬鎮王莊村村民王好讓向公安機關舉報了同鄉惡霸王長在,當年“12.18劫案”的真相才被揭開。
警方隨即對王長在及另外兩名劫匪實施抓捕,事件按理來說到此就該結束了,但王長在卻離奇逃脫了,并且后來還對王好讓實施血腥報復,導致王好讓失去了雙手。
繼續追查下去,警方發現了更奇怪的事情,原來“12.18劫案”發生后不久,王莊村幾乎所有人都已知道是王長在所為,為什么一直沒人站出來?為什么王好讓也是在4年后才報案?這王長在又是如何從警察手中逃出去的呢?
一切要從王長在當年的惡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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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有商賈世家、書香世家,令人詫異的是,這惡霸同樣有世家,王長在的曾祖父就曾是當地有名的悍匪。
據王莊村的老人說,1927年王長在的曾祖父勾結了一群惡徒在安徽實施了綁架,他們將人擄走讓對方家屬來交贖金。對方家屬出于安全起見,還是湊夠了錢,然而到達了交易地點才發現,王長在的曾祖父他們早就撕票了。
于是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火拼,還鬧出了人命,只不過當年世道混亂,也沒有官方進行追查。
王長在的父親倒比較老實,一輩子勤勤懇懇,然而沒想到那種邪惡基因卻在王長在的身上激活了。他從小就不愛讀書,長大后更是頑劣到了極點,他糾集一幫不務正業的人,整天做著偷雞摸狗、欺男霸女的事。
王長在特別狠,經常仗著人多就毆打與他有矛盾的人,他還不知從哪搞到把獵槍,動不動就用槍威脅別人,所以村里人都是敢怒不敢言,因為害怕被報復,也沒人去舉報王長在的不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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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一天,王長在的一位狐朋狗友王占偉來找他借錢,但王長在哪有什么錢呢?即便平日里靠坑蒙拐騙搞到些錢,很快也就揮霍光了,存款那是絲毫未有。不過王長在作為“大哥”,身邊的兄弟開口了他又不能丟面子,就一口答應了下來。
自己沒錢,王長在想到了在沁陽市西向鎮供電站建筑工地打工的表弟董留柱,既然已經外出打工了,那身上肯定有些急需吧,所以王長在一個電話打到了表弟那里。
董留柱很清楚自己這表哥是什么人,錢借出去了基本上就回不來了,但他又不敢拒絕,所以就把禍水往工地承包人身上引:我在工地就干點苦力活,哪有什么錢啊?不過我們老板有錢,他最近要發工資,會從銀行取很多錢。
聽到這話,王長在非常興奮,立馬帶著王占偉趕往了沁陽與表弟匯合,有董留柱這個內奸在,工地承包人杜進雨的各種信息都被王長在掌握了,因此在12月18日的晚上,三人蒙面埋伏于杜進雨的必經之路,將裝有12.5萬元現金的公文包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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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劫匪很快就瓜分了這筆不義之財,王長在拿得最多,這種人非常愛嘚瑟,他拿出一部分錢買了輛二手面包車,再把剩余的七萬存進了銀行里。然后就每天開車在村里溜達,見人就拿出存折來炫耀。
當年在村里七萬也算是巨款了,村民們很疑惑,一個沒有工作的人怎么能賺到這么多錢呢?不久后沁陽“12.18劫案”的消息傳來,大家都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只不過搶劫并非死罪,如果去舉報還會遭到報復,所以村民們都選擇了沉默,讓王長在等人過了幾年安生日子。
直到2007年,王長在又一次犯下大罪,用槍打傷了王好讓的侄子王洪亮,使得王好讓忍無可忍向公安機關舉報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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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8日深夜,王洪亮本已入睡,突然被家中的狗叫聲驚醒,他以為是進了強盜,便穿好衣服開燈出去查看。結果他剛打開大門,就看到了王長在一行人在轉移從附近工地偷來的電纜。王洪亮不敢說話,馬上就把門關了。
沒多久,敲門聲響起,王洪亮過去打開后發現王長在就站在門外,王長在威脅道:不管你剛剛看到了什么,別人問起,你都只能說不知道。王洪亮是個老實人,也怕得罪這群惡霸,便連連點頭。
不本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可王長在一直都感覺不放心,7月4日他帶著幾個人去堵住了王洪亮,雙方沒說幾句就發生了沖突,王洪亮的腿被對方用改裝氣槍開了三槍,傷勢嚴重地進了醫院。
王好讓跟侄子的感情好得似親生父子,侄子被槍打傷的消息讓王好讓放下了在杭州的工作,馬不停蹄地趕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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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好讓看到病床上纏滿了繃帶的侄兒,既心痛又憤怒,他決定向公安機關報案,不但是這次開槍傷人,還有當年的工地搶劫。
妻子開始有些擔憂,說:王長在是睚眥必報的人,如果知道是我們舉報了他,他肯定會報復的。王好讓卻認為這件事足以讓王長在坐很長時間的牢,這樣自家是安全的。
2007年7月6日王好讓到達沁陽市公安局實名舉報了王長在,將自己知道的所有線索都說了出來。警方經過調查后,發現王長在等人的確很有嫌疑,便很快找到了王長在、董留柱、王占偉三人。
王長在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他的肺部因為跟王洪亮沖突時受傷了,沒辦法立即關押,因此有數位民警就在醫院守著他,準備待他痊愈再抓捕歸案。
誰也沒想到,這一人性化的舉動,卻導致多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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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在為人非常狡猾,他曾有過多次服刑經歷,每次都耍了花招。2000年他因販賣假幣被捕,服刑期間為了能提前出獄,王長在竟然吃起了排泄物,以此假裝有精神疾病;
2005年王長在因私藏槍支再次被抓,關押期間他將衣服上的金屬拉鏈弄下來吞進肚子里,獲得外出就醫的機會......這一次他同樣也動了歪心思。
7月9號這天,王長在趁著民警換班間隙吞下了一支溫度計,隨后疼得滿床打滾,陪護的家人立馬叫了護士,隨后又氣勢洶洶地質問醫院用了什么手段,完全就是一副醫鬧的樣子。民警想上前勸解,可王長在的家人“得理”不饒人,整層樓都亂做一團。
王長在趁著混亂偷偷跑了出去,等民警控制住局勢時才發現他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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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消息讓王好讓一家非常擔心,他們都很清楚王長在的為人,所以多次懇請警察迅速抓捕王長在。警方當然也很重視,但這王長在反偵察意識很強,王好讓先后三次探聽到他的行蹤并報案,都讓他給逃脫了。最終,慘劇就發生了。
2007年10月11日,王好讓騎著摩托車出門辦事,沒走出多遠一輛面包車就攔住了他的去路,王長在隨即從面包車上下來,用一把自制的火藥槍指著他問:是不是你舉報的?王長在的幾名同伙也沖了過來,用木棍一直毆打王好讓,受不住疼痛,王好讓承認了。
幾人連忙將王好讓塞進了面包車,拉到醫院附近,然后王長在拿出刀來對著王好讓的雙手劈下。王好讓只感覺兩個胳膊一涼,隨后就是鉆心的疼痛。
行兇之后,王好讓被丟在了路邊,幸好有過路人幫忙將他送到了醫院,沒有危及到性命。只可惜,他的斷手及兇器,都被王長在丟到了河里,等再發現時,斷手已經無法接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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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兇殘的行為,周口市公安局立馬出動了40多輛警車對王長在實施抓捕,4天后,王長在落網。2008年12月13日,王長在因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被焦作市中院判處死刑,另外6名參與傷害案的人,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長在的惡行導致王好讓終身殘疾,法院還判處王長在賠償王好讓68萬元賠償金,然而王長在本就沒有積蓄,他一死家人也不愿意幫忙賠,這就讓喪失勞動力的王好讓發了愁。沒有錢,自己洗漱都要人幫忙,那一家人該如何生活?
出于無奈,王好讓向沁陽市公安局索賠,他認為是沁陽公安的疏忽讓王長在逃脫了,才有機會實施打擊報復,眼下自己的生活沒了保障,理應得到賠償。
沁陽市公安局其實自己也有過檢討,知道是自己放松了警惕給了歹徒可乘之機,參與辦案的8位民警都受到了紀律處分,帶隊的刑警大隊長王偉被調任為監管大隊長。對于王好讓的索賠請求,他們也能理解。
所以沁陽市公安局針對王好讓的情況,先后支付了兩筆款項,一次是給王好讓舉報的獎勵,一次是給王好讓基本生活保障的補償,共計4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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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雖然不少,但對王好讓來說還是不夠,他再次向警方提出了30萬最終賠償的請求。因為這的確是公安機構的失職,同時也是想激勵更多人勇敢地舉報違法犯罪,沁陽市公安局最終同意了。
王好讓一共向警方索賠了71萬左右,這讓他的后半生有了保障,因為正義之舉,王好讓還當選過村主任,他逐漸習慣了沒有雙手的生活,人也變得樂觀了起來。
面對不法分子,一味地忍讓只會讓這些人氣焰更加囂張,所以需要有人能勇敢地站出來作斗爭,這樣才能讓不法分子早日受到懲戒,以免更多的人受害。只是,勇敢的同時也記得要注意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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