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較熱鬧的是幾個網紅的賬號接連被封,包括張雪峰、戶晨風、藍戰非等等。這些網紅動輒上千萬粉絲,影響力頗大,自然引發關注。
藍戰非我不了解,不予評論。戶晨風的言論制造對立,用極端觀點換取流量;張雪峰雖然主打高考志愿填報,但他的話語里夾雜著大量的社會議題解讀,帶有誤導性或煽動性,客觀上加重了社會焦慮。他們能迅速積累上千萬粉絲,很大程度上依靠的就是這種博眼球的方式。
從公共秩序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內容確實需要治理。一個擁有巨大影響力的賬號,如果總是輸出極端化、情緒化甚至誤導性的內容,確實該封,這一點沒有問題。
根據《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各個平臺的用戶協議,平臺有權對賬號采取措施。用戶注冊時點的那個“同意”,就是一份合同,合同里寫明了平臺有管理權。
所以從法律角度講,封號本身也不是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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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于——平臺怎么封。
怎么封的?不知道,昨天還好好的,今天就封了。理由則永遠是那句模棱兩可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社區公約”。
違反了哪條?什么行為觸發了紅線?有沒有警告?申訴渠道管不管用?一概不說。
區別標準?沒人知道。看上去更像是平臺心情,甚至像搖骰子。
這些問題沒有答案。結果就是,大家只能靠猜。外界對封禁原因的所有討論,都是基于推測,而不是平臺的正式說明。
我不支持張雪峰、戶晨風的觀點,我贊同處理的結果,但我不贊成這種方式。
這種處理方式,看似高效,實則粗暴。它讓處罰對象失去了知情權,也讓其他用戶失去了邊界感。人們不知道哪里是紅線,只能小心翼翼揣摩,甚至干脆不敢表達。
進一步看,這種隨意的處置方式,還涉及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賬號到底算不算用戶的財產?
對于普通人,一個社交賬號也許只是一種記錄生活的工具。但對于張雪峰、戶晨風這樣的頭部網紅,賬號就是他們的核心資產。從法律角度講,平臺確實有管理權,因為用戶在注冊時點擊過“同意協議”。但當賬號已經發展成巨大的經濟體時,這種說封你就封你的邏輯就顯得過于簡單粗暴。平臺的管理權,不能無限放大到可以隨意剝奪用戶財產的程度。
所以核心問題就在于,平臺在封號時,缺乏基本的程序正義。現在的處罰只有結果,而沒有過程,就無法讓人信服。
事實上,在網絡平臺里,我們現實中所需要的程序幾乎不存在。
沒有明確規則,大家不知道什么行為會導致什么后果。
沒有充分告知,賬號直接消失,事先毫無征兆。
沒有有效申訴,平臺的申訴入口往往形同虛設。
這種不透明的治理方式,等于把所有用戶都置于一種不確定的風險中:今天是張雪峰、戶晨風,明天也可能是任何一個人。
當然,平臺很可能有自己不能說的原因。這也是我想說的,今天的網絡平臺已經不是一個小眾的私人社區,而是公共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億用戶的工作、交流、商業活動,都依托于這些平臺展開。在這種情況下,封誰不封誰,怎么封,已經接近準公共權力。
既然如此,它的治理方式就不能只講效率,更要講程序。
規則要清楚,執行要透明,申訴渠道要真實。這些并不是額外的要求,而是現代治理的基本原則。
古人說:“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
意思是:法律如果沒有明確的界限,民眾就不知道什么行為會觸犯規則,于是只剩下對權力的恐懼。
放在今天的互聯網平臺上,恰好吻合。當封號的標準含糊不清,用戶不知道邊界在哪,就只能戰戰兢兢地揣測。結果是什么?不是更好地守規矩,而是人人自危。有人干脆噤聲,不再表達;有人則投機取巧,學會揣摩平臺喜好,而不是遵守明確規則。
這種氛圍,只會變得讓人失去對規則的信任。大家不是基于理性和自覺去守法,而是因為恐懼和不確定而保持沉默。
所以,我的觀點很簡單:張雪峰該封,戶晨風也該封。但不該這樣封。平臺不是皇帝,用戶也不是農奴。賬號已經成為一種數字財產,動它之前,必須給出清晰標準和合理程序。
網絡環境需要治理,但治理方式應該公開、透明、經得起推敲。如今常說網絡清朗,但真正的清朗,不是靠封得痛快,而是應該要封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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