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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成都地鐵男子被誣告偷拍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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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1日晚,成都地鐵1號線,乘客何某某因鞋面金屬飾品反光被同車乘客羅某某、曾某某質疑暗藏偷拍攝像頭,雙方引發爭執。
地鐵安保介入后報警,民警檢查確認何某某的鞋子并無攝像設備,系金屬片反射燈光形成閃光點。
盡管羅某某、曾某某當場鞠躬道歉并提出承擔交通費用,但何某某認為道歉態度不誠懇,隨后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5萬元經濟及精神損失。
案件歷經兩年審理,一審法院認定兩名女子的質疑具有一定事實基礎,且事后三次道歉已與影響范圍相當,故駁回何某某訴求。
2025年9月11日,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指出該行為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誣告陷害”或“侮辱誹謗”,因女子未使用貶損性語言,且糾紛未引發公眾圍觀或網絡傳播。
法院強調,何某某通過網絡發布事件信息擴大了影響,責任不應歸咎于被告方。
何某某對判決結果表示難以接受,稱將繼續申訴,但不再公開后續進展。
三刀認為,最無法接受的,是對“傷害重量”的輕描淡寫。
判決書中提及“未造成法律意義上的損害”,可在許多人看來,那些無法被法律條文精準量化的損失,才是最沉重的。
比如男子為了維權耗費的兩年時間,那些在法庭與生活之間奔波的日子,那些在期待與失望之間反復拉扯的情緒。
這些隱性的消耗,同樣是傷害的一部分,卻似乎從未被真正納入考量。
除此之外,就目前來看,公眾對判決的質疑,還指向了“合理懷疑”的邊界問題。
法院認為,鞋面反光構成“一定事實基礎”,但再仔細想想金屬飾品反光好像又是再尋常不過的現象,與“暗藏攝像頭”之間沒有任何必然聯系。
如果按此邏輯,商場里閃爍的櫥窗、行人身上反光的配飾、甚至手機屏幕的光亮,豈不是都可以成為“可能藏有攝像頭”的懷疑依據?
說白了,這樣的“合理”,其實是將他人的正常生活置于不確定的審視之下,讓每一個普通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在公共場合被要求自證清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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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大家之所以對結果表示難以接受,并非單純因為這一個人的遭遇,而是擔憂判決傳遞的信號。
就像多年前“不是你撞的為什么要扶”的追問,讓許多人對跌倒的老人望而卻步,如今這份判決,也可能會讓人與人之間本就脆弱的信任又添一道“裂痕”。
有人說,以后再遇到類似情況,絕不會輕易自證清白,而是會當場反擊,這種看似極端的想法,背后其實是對“公平”的失望。
因為大家一直期待法律不僅能守住底線,更能回應老百姓的樸素正義觀,可這份判決,顯然沒能做到這一點。
如今,二審判決已經塵埃落定,男子表示會繼續申訴,卻不愿再公開后續進展。
但是他的堅持,就像一束微弱的光,在引領著我們。
當然,在我們為這個案子發聲時,其實也是在為自己發聲,為那個可能在未來遭遇誤解的自己,為那個渴望被公平對待的自己。
我相信這份共鳴,是我們對一個更公正、更溫暖社會的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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