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征收相關事務中,拆遷問題往往備受關注,尤其是涉及到強拆房屋這樣的情況。當強拆房屋已經被法院確認違法,接下來要走的法律程序就是國家賠償。國家賠償直接關乎被征收人的補償安置利益,如何能擺脫補償困境,提升賠償金額,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事人最為關心的問題。
2024年9月2日,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針對山西臨汾房屋征收補償糾紛案件舉辦“盛廷律所2024第12期研討會”。會議邀請了律所主任畢文強律師、執行主任潘金忠律師、專家組組長汪慶豐律師、案管部主任陸迦楠律師以及商寧律師、趙鳳梅律師等資深律師參加,律所項目團隊的一線辦案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也參加了本次研討。
研討會上,參與辦理本案的吳坤燊律師(實習)向與會者介紹了前來參與研討會的委托人代表,并詳細地介紹了案件現狀和進展情況。委托人代表講述了她們當前的面臨的兩大困境:一是面對國家賠償,如何有效地避免程序空轉;二是面對行政機關實施強拆導致的證據滅失,律師該如何舉證。而這些困境的解決,往往和拆遷補償明細等息息相關,比如在確定賠償時,具體的明細怎樣梳理清楚,對于當事人爭取合理的拆遷補償是非常關鍵的。
針對委托人面臨的情況,畢文強律師根據多年辦案經驗和現有的資料證據,重新細致梳理了委托的案情,并根據其案情做了詳細的案情構建,為參加研討會的律師分享辦案經驗,確定維權思路奠定了扎實的基礎。畢文強律師強調,作為律師,一定要習慣在發表觀點之前,對觀點所基于的案件事實有總體的掌握,然后在實事的基礎上,延伸出法律關系的分析和案件承辦策略的制定,只有這樣才能形成一個比較穩定的底層邏輯,來支撐后續的行動和觀點。
律師們分別就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趙鳳梅律師以委托人提出的國家賠償程序空轉的問題和擔憂為支點,分享了自己承辦案件在啟動國家賠償案件之后取得了良好的結果,遠超當事人的預期,以此來鼓勵當事人不要因為懼怕它效果不佳而止步不前,既然征收方已經確認的強拆違法,提起國家賠償的訴訟是法律賦予被拆遷人的權利。
潘金忠律師在趙鳳梅律師觀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就當事人房屋的情況進行提問,圈點了其中諸多不被人注意的細節,提示參會的律師,可以基于這些細節就房屋價值的認定加以確認,并以此為基礎來提起賠償。
陸迦楠律師和商寧律師分別從提起國家賠償時如何確定訴求方案,從哪方面提出能夠實現利益最大化進行了衡量,并研究了后續以打促談的可能性,為案件的走向開辟了另外一條“突圍”道路。商寧律師更是細化了陸律師方案,向委托人及承辦律師介紹了具體的操作方法,將紙面的內容轉化為實際的行動方案。
一番討論之后,汪慶豐律師就委托人提出的具體問題進行了回應。
汪律師說:“避免程序空轉不只是這一個案子的問題,是我們所有案件都要避免的,也是我們一直在強調和研討的問題。這也是盛廷不斷地舉辦案件研討會,并要求年輕律師來參加的目的之一。我們就是要把老律師多年承辦案件的經驗傳遞下去,供年輕律師參考學習。”針對當事人的第二個問題,汪律師向當事人介紹了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倒置相關規定,同時結合陸律師提出的辦案思路,為當事人做出做好談判協商準備的建議。
最后,畢文強律師就本次研討做出總結。畢律師首先肯定了負責本案項目團隊的律師們對本案承辦后一路向好的努力;其次,結合多位資深律師的觀點,畢律師為案件后續的承辦指出了具體的方向和方法;最后,畢律師從宏觀層面對委托人提起國家賠償的時機提出了具體建議。
研討會結束之后,承辦本案的律師詳細總結了研討會的內容,并結合研討會上律師的發言和承辦思路,與委托人代表進行了細致的溝通,進一步明確接下來案件的辦理思路,為后續更精準地掌控案件后續、把握案件節奏做了更加充分的準備。
盛廷律所特別注重對重大疑難案件、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熱點案件的深入研究,并推出了“盛在研討”系列活動,包括案件研討、法律法規修訂研討、專業問題研討等,而“每案必研討”也是盛廷多年堅持的一個好傳統,大案全所研討、中案團隊研討、小案小組研討,通過研討制定一個能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利益又切實可行的承辦方案,體現盛廷對案件品質、對委托人利益的關注。尤其是在處理各類拆遷補償相關案件時,都能依靠專業的研討和律師團隊的力量,更好地為當事人服務,幫助他們解決拆遷過程中遇到的諸多難題,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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