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募基金二季報披露完畢,“基民虧錢,基金公司賺錢”的話題再度引起部分基民討論。以主動權益類基金為例,無論盈虧,普遍按1.2%的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費。
但現在,一種更符合投資者心意的收費模式推出了,即新型浮動費率。5月證監會提出,對新設立的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全面引入“浮動費率”——基金公司只有幫基民賺到錢,才能拿到更高的管理費,如果虧了還要少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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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浮動費率究竟怎么收?
目前,第二批新型浮動費率基金上報完成,市場上可供投資者選擇的新型浮動費率基金產品,將達到37只。而截至6月底,已有24只產品完成募集并成立,合計募資226.8億元。
這批新產品的收費分檔一樣,具體是這樣:
若持有期限不足一年,還是按1.20%年費率收取管理費;
若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則根據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若持有期間相對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收益率(扣除超額管理費后)超過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為正,按1.50%年費率收管理費;
第二種,若持有期間的年化超額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費率收管理費;
第三種,其他情形按1.20%年費率收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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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管理費率和每筆投資的真實回報掛鉤,更加地精細化,實現千人千面。
該模式在激勵上守住了限度,設有1.5%封頂,避免了過度激勵;并且設有“跑贏+盈利”的雙重約束,避免“跑贏基準卻虧損”還得到激勵的可能。
而在降檔上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管理費要“腰斬”至0.6%,懲罰性突出的同時,還可以補償投資者的損失。
這樣的分檔,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基金管理人以業績為導向,鼓勵其創造持續超額收益才能多收費,減少“躺平”可能,跟基民真正坐在“同一條船上”。
作為“打樣產品”,目前上新的新型浮動費率基金以全市場選股基金為主,聚焦行業或者主題的產品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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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深入,駛入“加速推廣”快車道
實際上,浮動費率并非是一個新概念。通過調整更優的管理費收取模式,將基金管理人和基民利益捆綁,提升投資者投資體驗,這條路其實已經走了很久。
早期,費率浮動只進行整體單向浮動,且存在提取上限隨意、基準復雜等問題,導致市場接受度較低。
初期,相關制度逐漸成型,收費模式衍生出“支點式”和“業績報酬”兩類。2019年底,又一批浮動管理費率基金密集成立,采取基礎管理費疊加逐筆計提業績報酬的模式,收費進一步精細化。
2023年改革持續,演變出三種浮動模式,管理費與投資者持有時間、基金規模、基金業績掛鉤。同期成立的基金數量大幅增加至20只。
如今,浮動費率收費模式再次升級,迎來加速成長的階段。根據5月發布的《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在未來一年內,引導管理規模居前的行業頭部機構發行此類基金數量不低于其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發行數量的60%;試行一年后,及時開展評估,并予以優化完善,逐步全面推開。”
這意味著浮動管理費機制不再是“小范圍試點”,而是大力推行,接下來將有更多新型浮動費率產品密集上架。
此次改革,有管理人表示,首批產品社會及市場效果良好,公司看好新模式浮動費率產品發展前景,推出更多浮動費率產品契合行業高質量發展趨勢和公司戰略規劃,所以公司也積極跟進。
對行業而言,傳統“旱澇保收”模式將被加速顛覆,正式邁入“以投資者回報為核心”的新收費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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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值得一提的是,浮動費率收費模式不僅在公募基金產品中推行,銀行理財子公司也開始“試水”浮動管理費率的理財產品。這一趨勢反映了市場對收費新模式的廣泛認可。
其打破常規的固定收費模式,明確理財行業由規模擴張向價值創造轉型。這種引領管理人與持有人真正結成利益共同體的理念,將推動行業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而投資者不妨將眼光也放在新型浮動費率基金上,抓住這次投資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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