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 2025 屆應屆畢業生在網上分享了自己的遭遇,引發了廣泛關注。該畢業生在接到南京一家公司的 offer 后,因發現公司存在工資發放時間晚、上班地點距離遠等問題,便拒絕了這份 offer。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公司的 HR 竟威脅稱要在業內 “廣而告之”,讓其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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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就業形勢嚴峻的大環境下,應屆生求職本就面臨諸多挑戰。他們懷揣著對未來的憧憬,在求職市場上小心翼翼地尋找著合適的機會。然而,部分企業 HR 的不當行為,卻給他們原本就艱難的求職之路增添了更多障礙。
圈子小且同城的情況下,HR 的這種威脅并非毫無殺傷力。倘若他們真的將求職者的信息在業內傳播,給求職者貼上諸如 “不誠信”“沒契約精神” 等負面標簽,很可能會對求職者的聲譽造成嚴重損害,甚至導致其在當地行業內 “社死”。盡管這些 HR 可能在推動公司發展、提升業績等方面能力有限,但在敗壞他人名聲、阻礙他人就業方面,卻有著輕易實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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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感到無奈的是,即便求職者選擇維權,這一過程也可能會被記錄在案。而這本應是求職者正當行使自身權利的行為,卻仿佛成為了他們求職路上的一個 “污點”。一些企業在招聘時,可能會對有過維權經歷的求職者存在偏見,認為他們 “不好管理”“愛鬧事”,從而影響求職者的就業機會。
從法律角度來看,HR 的這種威脅行為已經涉嫌侵犯求職者的名譽權。在未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求職者有權對 offer 進行綜合考量并做出選擇,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自主擇業權。但在現實中,法律維權往往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對于初入社會的應屆生來說,可能難以承受。這也使得一些 HR 有恃無恐,肆意踐踏求職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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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變這種現狀,一方面,相關部門應加大對企業招聘行為的監管力度,對于侵犯求職者權益的行為,依法予以嚴懲,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另一方面,求職者自身也應增強法律意識,在遭遇不合理對待時,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行業內部也應建立健全自律機制,抵制這種不良風氣,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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