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據揚子晚報報道,“初代網紅”郭美美試圖復出賬號再次被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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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脖俠 發文:微博持續開展對“炫富拜金”等不良價值導向內容的治理工作,鼓勵用戶在平臺創作或分享優質、真實、具有正向價值導向的內容。經核實,用戶@郭美May努力努力 持續炒作炫富拜金等行為,多次高調宣揚不良價值觀,并以此作為流量變現手段,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社區公約的有關規定,現已受到關閉賬號的處置。
也提醒廣大創作者,“網紅”具備一定的公眾人物屬性,只有行得正、坐得端,不辜負粉絲期待和信任,不違法法律法規和平臺規定,才能真正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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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代網紅”郭美美曾因在社交媒體興起的初期,在微博上高調炫富,一度引發輿論嘩然。此后,她一直以“網紅”的身份活躍在公眾視野當中。
2015年9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滿釋放,出獄半年便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該公司經營范圍含健康管理、健康咨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銷售自行開發的產品、化妝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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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第一次出獄的郭美美忽然在微博上發布了一段兩分多鐘的道歉視頻并落淚。很快,道歉視頻登上當天微博熱搜,視頻點擊量逼近千萬。
首次出獄后,郭美美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說自己非常后悔當初的行為,愿意放棄一切,回到最初。并表示剛進監獄的頭三四年,都是在回憶和懊惱中度過的,很后悔自己要去做那么無知的事。
但出獄僅一年半時間,郭美美再次因銷售含違禁成分減肥藥,被判入獄。
2021年10月18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郭美美被抓原因系其明知減肥類食品中添加了違禁成分,但仍在直播間和微信里銷售該減肥類食品。
2023年9月12日,郭美美通過 @郭美May努力努力 賬號試圖“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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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 楊秋煜
來源 | 圍脖俠、九派新聞、揚子晚報、紅星新聞、新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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