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期以來,中國大陸與臺灣地區的經貿互動始終處于一種微妙而緊張的狀態,這種局勢對雙方的商業流通造成了顯著沖擊。盡管大陸方面持續釋放善意,積極推動兩岸貿易合作,并為臺灣企業提供了多項優惠政策與便利通道,
2. 臺灣當局卻屢次采取非市場化的手段,單方面抬高大陸商品進入其市場的門檻,試圖通過行政干預阻撓正常的跨境貿易活動。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自由貿易的基本原則,也嚴重損害了大陸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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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此背景下,中國商務部于2023年4月12日正式發布通告,宣布啟動針對臺灣地區實施的貿易限制措施開展全面的貿易壁壘調查,涉及產品范圍高達2455項,涵蓋面之廣前所未有。
4. 此次調查清單中既包括半導體芯片等高端科技類產品,也囊括芒果、菠蘿等特色農產品,同時還延伸至五金器材、化工原料以及紡織制品等多個關鍵產業領域。
5. 換言之,此次行動幾乎將兩岸之間所有具有代表性的貿易品類全部納入審查范疇,展現出大陸維護公平貿易秩序的堅定立場和系統性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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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次調查由大陸多家商會及受挫企業聯合發起,目的在于收集確鑿證據,證明臺灣方面長期利用進口配額控制、技術性審批障礙以及人為延宕許可流程等方式,蓄意阻礙大陸商品順利入島。
7. 為確保調查的專業性與權威性,大陸特別組建了一個跨部門專案小組,成員涵蓋國際貿易主管官員、宏觀經濟分析師以及精通WTO規則的法律專業人士。
8. 調查團隊采用“線上+線下”雙軌并行的方式展開工作:一方面通過電子問卷向臺灣相關行業組織采集信息;另一方面則深入福建、江蘇等對臺出口重鎮實地走訪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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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線上環節中,調查人員精心設計了一套關于進口審批流程的問題清單,發送給臺灣多個工商團體,旨在梳理出其設置貿易壁壘的具體操作路徑。
10. 而在線下走訪過程中,工作人員重點訪談了從事水果出口的農戶與制造類企業的負責人,獲取第一手損失數據與經營困境描述。
11. 其中,福建某芒果貿易商反映,其對臺年出口量同比下滑達三成,導致價值約1.2億元人民幣的5000噸鮮果滯銷積壓,最終只能低價處理或報廢,經濟損失極為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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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值得注意的是,大陸企業普遍積極配合調查工作,提供詳實資料;相比之下,臺灣部分商會回應遲緩,早在當年1月初即已收到問卷,但直至5月底方才提交回復材料。
13. 更令人質疑的是,其所提交的內容多為空泛陳述,回避核心問題,缺乏實質性信息支撐,明顯存在敷衍應付之嫌。
14. 鑒于此情況,調查組隨即調整策略,邀請中芯國際、華為供應鏈體系內的多家關鍵企業代表召開專題座談會,集中討論臺灣在技術審核方面的拖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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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會上,企業代表紛紛揭露諸多不合理審批案例:例如7納米級芯片原型的光掩模審核周期長達四個月,遠超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60天法定時限;光源代碼的技術認證程序亦異常繁瑣復雜。
16. 這些反饋促使調查機構重新評估重點領域,決定將半導體產業鏈中的光刻膠供應與先進封裝設備審批列為優先關注對象,進一步強化對該領域的取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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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隨后一個月,調查組成員赴臺灣高雄港進行現場勘查,發現一批來自大陸的熱帶水果因被指“農藥殘留超標”遭扣留長達七日,然而后續檢測結果顯示各項指標均符合標準。
18. 盡管最終通關放行,但僅這一周的時間延誤就使每噸水果增加倉儲、保鮮及物流成本逾2000元人民幣,極大壓縮了利潤空間。
19. 根據此后發布的中期評估報告披露,臺灣所設各類隱形壁壘已造成大陸企業累計經濟損失超過80億美元,部分企業更因供應鏈中斷而被迫退出原有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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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掌握充分證據后,中國商務部于2023年7月11日再次發布公告,敦促臺灣方面盡快提交完整的政策文件與審批記錄以配合調查。
21. 然而尚未等到有效回應,美國國務院便通過其駐臺機構施加外部壓力,鼓動臺灣當局拒絕讓步,并推動其融入所謂“印太經濟框架”的區域布局安排。
22. 面對外部干擾,大陸未作退讓,在同年9月舉行的公開聽證會上,主動邀請WTO觀察員列席見證,展示內地光伏企業提供的原始文件。
23. 文件清晰顯示,臺灣對大陸同類產品征收高達15%的反傾銷關稅,另有二十家企業提交共計200頁的申訴材料,內容直指其行為嚴重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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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調查還發現,2023年上半年,臺灣僅批準了大陸電子產品總申請配額的40%,與其同期高達1200億美元的對大陸貿易順差形成鮮明對比,凸顯出其政策的歧視性本質。
25. 因案件復雜程度超出預期,依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商務部于2023年10月9日發布第35號公告,決定將調查期限延長三個月,截止日期定為2024年1月12日。
26. 后續分析表明,原本銷往臺灣的部分商品被迫轉向東南亞市場,雖然實現了一定替代效應,但運輸鏈條因此拉長20%,大幅推高了整體運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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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3年11月,商務部聯合農業農村部對兩岸水果貿易態勢進行專項評估,數據顯示臺灣鳳梨產量中有七成依賴大陸市場需求支撐。
28. 但同期大陸自臺進口鳳梨批次同比下降15%,與此同時,國內自主采購量顯著上升,反映出市場正在加速重構。
29. 到了12月,專案組完成對百余家企業的一對一訪談,綜合測算得出最新損失總額已突破百億美元大關,影響范圍持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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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終于在2023年12月15日,歷經八個月縝密取證,大陸正式認定臺灣地區實施的相關管制措施構成事實上的貿易壁壘,違反了WTO框架下的最惠國待遇原則。
31. 報告明確指出,在半導體技術審查機制與農業檢疫標準制定方面,臺灣存在系統性歧視與不合理限制,亟需整改。
32. 為此,自2024年1月1日起,大陸率先采取反制舉措,暫停對臺灣出口的烯烴、對二甲苯等12類石化產品適用ECFA項下的關稅減免優惠。
33. 至2024年6月15日,反制范圍進一步擴展至134個稅目,釋放出更強硬的政策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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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政策落地不久,臺灣資本市場迅速反應,股市出現震蕩波動,加權股價指數中的半導體板塊單日跌幅逼近3%。
35. 全球最大晶圓代工廠臺積電市值蒸發約15億美元,投資者信心受到明顯打擊。
36. 然而臺灣經濟主管部門仍堅持強硬姿態,僅表示將“評估影響”,并未提及任何取消壁壘或恢復對話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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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進入2025年4月,大陸再度升級管控措施,對釤、釓等七種中重稀土元素及其化合物實施出口許可制度。
38. 鑒于稀土是芯片制造不可或缺的關鍵原材料,此舉直接導致臺積電位于南京的生產基地面臨原材料短缺風險,生產穩定性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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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實際上,在此輪系列制裁中,受影響最為深遠的企業正是臺積電。此前由于美國政府實施出口管制,該公司原計劃投資120億美元在美興建一座5納米工藝晶圓廠。
40. 加上美國推出的總額577億美元“芯片法案”補貼中,臺積電成功獲得66億美元資金支持,但附加條件極為嚴苛:不得向中國大陸出口先進制程芯片,且須向英偉達、英特爾等美方企業共享部分技術數據。
41. 上述限制直接導致其訂單規模縮水近一成,營收增長遭遇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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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原本寄望于美國新廠投產彌補損失,卻不料當地頻頻爆發勞資糾紛——工會要求大幅加薪、施工方頻繁罷工、工程進度嚴重滯后,致使項目直至2024年仍未實質動工。
43. 所幸臺積電在中國大陸已有成熟產能布局,據悉其每年在當地繳納各類稅費總額高達10億元人民幣,成為地方重要財政來源之一。
44. 外媒如路透社與《紐約時報》曾聯合報道指出,若臺積電執意從大陸撤出生產線,僅重建全球供應鏈一項就需額外支出約40億美元,還不包括設備搬遷、人才重組等隱性成本。
45. 考慮到其在大陸累計投資已達數百億美元,2024年產量占全球總產能的15%,一旦倉促撤離必將蒙受巨大財務虧損。
46. 更重要的是,根據2025年第三季度財報披露,臺積電來自亞洲市場的收入占比超過70%,其中大陸客戶貢獻尤為突出,市場戰略地位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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