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鵬
近日,山東東營黃河口正處于候鳥集中棲息的黃金時節,萬鳥翔集,場面壯觀。然而,11月1日,多名網友通過社交平臺發帖爆料,稱一只飛翔的大雁在此處遭無人機撞擊后頭部重傷,當場殞命。此事引發網友廣泛關注與討論。(見11月4日《揚子晚報》)
這一悲劇并非孤例。從某地水庫無人機穿梭鳥群驚擾棲息,到某地仙八色鶇被過度投喂影響生存,不文明的拍鳥行為正以“記錄自然”之名,行傷害野生動物之實。當無人機的螺旋槳成為懸在候鳥遷徙路上的利劍,如何管住那些失控的鏡頭,已成為一個現實課題。
技術本無罪,罪在濫用者。一些攝影者為追求“大片效果”,不惜動用多架無人機協同驅鳥,將候鳥視為可隨意擺布的活道具。這種“為出片而拍”的邏輯,實則是將自然生態異化為消費對象。江蘇淮安曾發生過東方白鸛被無人機絞斷雙腿致死的慘案,新疆賽里木湖的大天鵝因不堪無人機騷擾而奮起反抗——無數案例警示我們:當攝影失去對生命的敬畏,先進的設備可能會淪為生態殺手。更加諷刺的是,某些攝影比賽中竟出現無人機近距離巢拍作品,這不僅是一種不良示范,更暴露出相關方面管理的混亂。
類似現象暴露了監管的滯后與執法的困境。盡管《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不得妨礙鳥類生息繁衍,一些地方也將自然保護區劃為禁飛區,但現實卻陷入“看得見卻管不著”的尷尬——保護區管理方缺乏執法權,只能口頭勸阻;禁飛區劃定程序復雜,落地緩慢;違規者常利用管理空檔“黑飛”,取證追責困難。這種有法難依的現狀,正在讓來之不易的生態修復成果面臨威脅。
守護候鳥遷徙的翅膀,需要構筑多重防線。立法層面應盡快明確無人機擾鳥行為的法律邊界,細化懲戒標準,讓過失撞鳥、故意驅鳥付出應有代價。管理端則應加快推進保護區禁飛區劃定,部署無人機偵測反制系統,建立違規飛行黑名單制度,實現“以技治技”的精準管控。行業自律也不可或缺,這方面諸如寧夏攝影家協會發布的自然生態攝影行為規范、山東東營攝影比賽的參賽限制等,都為生態攝影確立了“不干擾是底線”的基本準則。
無人機本可成為生態監測和保護的得力助手,卻在某些人的濫用下變成了傷害野生動物的兇器。當卷羽鵜鶘的優雅飛行被無人機群打亂,當東方白鸛的生命在螺旋槳下終結,我們應當深刻反思:生態攝影的真諦在于守護而非征服,在于尊重而非占有。期待法律長出牙齒、管理落到實處、敬畏常駐人心,更好留住河口的壯美“鳥浪”,讓鏡頭真正成為記錄自然之美的工具。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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