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思茅區一輛后壓縮式垃圾車的填裝器發生故障,將站在垃圾車后箱和填裝器中間清理垃圾的輔助工譚某某擠壓致死。澎湃新聞日前從權威渠道獲悉,普洱市思茅區應急管理局已決定給予涉事普洱僑銀滇都市容服務有限公司處5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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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位置示意圖
調查報告指出,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不到位,思茅街道對轄區內普洱首創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不到位。法規執行剛性不足,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長期未被糾正,監管部門未有效執法,導致安全法規執行衰減。建議這兩家單位向思茅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據介紹,普洱市中心城區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是由普洱僑銀滇都市容服務有限公司及普洱高漠生態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將思茅城區內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運送至普洱首創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卸載,由普洱首創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將垃圾焚燒發電。
4月28日16時許,普洱僑銀滇都市容服務有限公司司機石某某、輔助工譚某某,駕駛后壓縮式垃圾車到首創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卸載中心卸垃圾。作業中譚某某進入車后箱與填裝器間清理殘余垃圾時,填裝器突然下降,他未發覺且沒有離開,被夾在車后箱和蓋板中間。過了一會,石某某發現后抬升填裝器,譚某某倒地。眾人施救并撥打120,16時34分救護車到場,確認譚某某已無生命體征。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為:后壓縮式垃圾車的填裝器發生偶發性故障,導致本應停住的填裝器緩慢下降;垃圾車輔助工譚某某在進行清理殘余垃圾時,違反后壓縮式垃圾車的填裝器下面禁止站人的規定,站在垃圾車后箱和填裝器中間清理垃圾,導致緩慢下降的填裝器將其擠壓致死。
調查報告指出,此次事故教訓深刻,暴露出多種問題:普洱僑銀滇都市容服務有限公司作為責任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全落空,未落實全員責任制,無明確崗位責任與考核標準,未制定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設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缺乏對應安全能力,未開展有效培訓致從業人員不懂基本操作規程,對故障風險無預判;思茅區綜合執法局監管不到位,未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思茅街道屬地管理有漏洞,對相關公司監督不足,未發現監控問題,監管協同缺失。同時,法規執行剛性不足,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長期未被糾正,監管部門未有效執法,導致安全法規執行衰減。
因此,調查組已建議對普洱僑銀滇都市容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處罰。
澎湃新聞了解到,調查組在2025年5月7日對普洱僑銀滇都市容服務有限公司檢查臺賬資料時,檢查出多條安全隱患問題。調查組在普洱首創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調取事故監控時發現,監控時間出現多次時間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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