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發布案例,提醒警惕指尖上的泄密風險:
有公開案例顯示,某涉密單位辦公室主任孫某出于工作便利考慮,違規拍攝機密級文件,并使用圖文識別小程序轉化為電子文檔。殊不知,其使用的小程序將此涉密內容自動存儲在第三方服務器。在孫某自認為操作隱秘,“刪除本地文件就萬事大吉”之時,小程序開發公司的員工竟將涉密文件打包倒賣。案發后,涉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孫某也因嚴重違反保密規定受到嚴厲處分。
某市直機關新任干部蔣某參加市委某會議后,為炫耀公務員身份,擅自將會議領取的秘密級文件首頁拍照上傳至朋友圈。盡管10分鐘后在領導責令下緊急刪除照片,但好友截圖保存及轉發已形成傳播鏈,造成泄密。事后蔣某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在信息技術快速發展的當下,手機已不僅是通訊工具,更是國家安全的前沿陣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禁止未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
來源: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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