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東南亞地區愈演愈烈的電詐問題,新加坡議會11月4日正式通過一項法律,該國將對詐騙分子處以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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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通過的法律規定,參與詐騙的犯罪分子(包括詐騙團伙成員、招募被騙者的牽線人員以及其他任何對詐騙提供幫助的人)都將面臨鞭刑,鞭打次數根據罪行嚴重程度而定,最少為6鞭,最多為24鞭。
目前新加坡的司法鞭刑只適用于50歲以下、身體健康的男性罪犯,適用范圍廣泛,通常針對嚴重罪行,一次庭審最多只能判處24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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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執行鞭刑的人員一般來自新加坡監獄署緊急應變部隊(SPEAR),一般是體格健碩、身材魁梧高大的男性,有些甚至是武術或搏擊高手。他們經過嚴格的選拔并接受特殊的訓練,以確保他們具備執行鞭刑的技能和素質。他們用沙袋、人體模型甚至香蕉樹練習鞭打的技巧,非常講究力量、精確度、協調性,目的是在最大程度上給予犯人痛苦,同時盡量減少傷害。鞭刑在執行時,行刑人員用一根1.2米長、1.27厘米粗的藤鞭抽打犯人的屁股,同時有醫生在場監督整個過程。
在行刑前,監獄醫生會對犯人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以確保他能承受鞭刑。如果醫生認為犯人的健康狀況不適合(例如有心臟病或傳染病),鞭刑可能會被推遲或經法院同意后取消。(紅星新聞)
編輯:張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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