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巴黎和會,中國作為戰勝國參加,代表團包括顧維鈞、陸征祥他們,希望收回青島。盟國大佬們,英國、法國、美國、日本在那分戰利品。日本早和英法簽秘密協議,答應給他們支持換取山東權利。
美國威爾遜總統本來講十四點原則,支持民族自決,但最后妥協了,把德國在山東的權利轉給日本,凡爾賽條約第156到158條就是這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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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據理力爭,顧維鈞在會上講,山東是中國領土,德國租借是強占的,現在德國敗了,應該直接還中國,不是給日本。日本說他們打下來了,得補償。中國人氣壞了,但實力不行,盟國偏向日本。
就在這時候,德國代表團看到形勢,對中國放風,說愿意支持直接把青島還給中國,不經過日本。但不是白給,得有條件。德國人算盤打得精,他們知道自己敗了,青島保不住,但想從中國這撈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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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是,中國要付980萬兩白銀,或者說相當于980百萬銀元,作為德國在青島投資的補償。這筆錢不是小數目,當時清政府一年財政收入也就10億銀元左右,這相當于十分之一。
而且,還得中國放棄對德國的義和團賠款要求,那筆錢是1901年義和團后,列強逼中國賠4.5億兩白銀,德國分了8400萬馬克。
中國代表一聽,覺得這哪是歸還啊,明明是贖買,還這么貴。顧維鈞他們商量后,覺得答應了等于承認德國以前的強占合法,還得花大錢買回自己的地,太屈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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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為什么不答應?首先,這條件太苛刻。980百萬銀元不是隨便說說,當時中國經濟剛起步,北洋政府亂糟糟的,哪有這么多錢?就算有,也不能這么花,等于給德國輸血,讓他們戰后恢復。
其次,答應了就等于默認青島是德國的財產,可以賣來賣去,這違背中國主權原則。中國代表想,通過外交斗爭,或許能無條件要回。
最后,巴黎和會整體對中國不公,如果答應德國,可能會讓其他列強覺得中國好欺負,開更多口子。日本那邊盯著呢,答應德國等于側面承認日本繼承權復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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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中國沒簽凡爾賽條約,是會上唯一拒絕的國家。這事引發國內五四運動,學生、工人上街抗議,喊口號要收回青島,反對列強欺負中國。運動推動了新文化傳播,也讓北洋政府壓力大。
1921年,中國單獨和德國簽和平條約,廢除了以前不平等條約,但青島還在日本手里。1922年華盛頓會議,中美日等談海軍限額,順帶解決山東問題。
中日簽協定,日本答應歸還青島主權,但中國得付補償給日本公產,日本軍隊撤出,鐵路由中國贖回。1922年底,日本兵走了,中國接管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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