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多月前,廣東省醫學會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認定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南方科技大學附屬佛山醫院)手術過程中存在多處不當行為,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
![]()
以下是事情的簡略經過(轉載自“醫學界”):
據《新京報》報道,廣東一女子在醫院做微創手術后腦死亡離世,引發關注。
9月4日,廣東佛山陸先生告訴媒體,2024年10月,他妻子在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做微創手術,術后因并發癥沒了自主呼吸,瞳孔放大,被鑒定為腦死亡,幾日后離世。
據陸先生所述,手術為子宮肌瘤經宮腔鏡電切手術,“她出手術室的時候,已經是沒有自主呼吸,瞳孔已經散大了,都是由呼吸機來維持這個呼吸,他們做完手術在里面搶救了,水中毒……”
陸先生表示,妻子去世后,第一次醫療鑒定由佛山市醫學會完成,結論是不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沒有責任。
隨后,他再次申請鑒定,廣東省醫學會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顯示,該起手術醫院存在多處不當行為,系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院承擔主要責任。
![]()
鑒定結論/圖源:《新京報》
根據媒體披露的部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頁面,醫方的不當行為包括多個方面。
一是病歷資料顯示,本例患者術中液體負欠量達到4500ml,但未見醫方記錄膨宮壓力和流速情況,醫方術中監測不規范。
二是患者術中出現病情變化,醫方處置不合理。患者術中出現血壓下降等病情變化后,醫方對患者水中毒的預判不足,未及時停止手術,后續監護欠充分,未及時完善血氣分析等檢查,對患者水中毒處置不及時。
三是使用垂體后葉素欠妥當。低鈉血癥是垂體后葉素使用的相對禁忌,醫方在手術結束前未能及時發現患者水中毒并發癥,使用了垂體后葉素,加重了患者水潴留和低鈉血癥。
對于“佛山市醫學會鑒定鑒定偏袒”的疑問,媒體公布的官方文書顯示,經查,未發現當事人打聽、請求、請托、要求干預鑒定結果的情況,未發現相關人員存在收受當事人財物或其他利益的情況,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鑒定程序符合相關要求,鑒定結論為按照規定流程出具,未發現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
近期,佛山市衛健局對這一事件做出處罰:市一醫院因發生醫療事故負主要責任以及未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我局已于2025年8月26日對市一醫院作出警告、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并予以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處理。
此外,對涉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罰正在依法處理中。佛山市衛健局已督促市一醫院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落實病歷書寫要求,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生命健康。
![]()
處理意見/圖源:《新京報》

繼續教育、公共課,關注護言醫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