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家權威媒體發的新聞,實在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今天,某地警方發布通告,說接到舉報販賣嬰兒的犯罪線索,并且抓住了4個嫌疑人,還解救了3名嬰兒。
剛要為警方叫好,結果就看到事情有了變化。
因為這件事兒的舉報者,著名的“打拐英雄”上官正義,在網上發聲并把矛頭指向了當地警方。
他說自己在某地臥底數日,協助抓獲了幾名販賣嬰兒的嫌疑人,結果當地警方卻稱他的行為違法。
不但沒收了他的兩部手機,還派專人看管他。
他發文的最后,就是請求大家對這件事情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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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隨后的時間里,他又發文說了當時的情況:
“我是舉報涉拐線索,現場解救了一名嬰兒,抓獲了兩名嫌疑人。而XX派出所所長,說我違法了、強制搶奪我的手機、數名人員監視3個多小時,上廁所都不準。XXXX,我不是犯罪嫌疑人。期間XX市局科長說還我手機,XX分局田姓領導態度極其惡劣,拒不歸還,直到近6點才還手機。相關的錄音,我會公布!當地領導同意之下告知大家,目前已解救3名孩子。”
他還說,當他來到派出所提出匿名舉報后,該所所長以“釣魚執法”為由認為他也違法,在搶走他的兩部手機后,并以“配合調查”為由,安排多名人員對他進行看管,共限制他自由3個多小時,直到當天晚上6點多才讓他離開。
這件事兒是真的嗎?
舉報人被以什么理由奪走手機,并被看管3個多小時不讓離開?
這件事兒恐怕當地警方必須要給出個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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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絕大多數人心里,樸素的正義觀很簡單: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為自由開路者,不可使其困頓于荊棘。
我并不認識上官正義,但我看過他的很多事跡,我挺佩服他的。
他因參與打拐、與犯罪分子對抗,多次遭遇生命危險。
一路走來,他為了打拐確實付出了不少,而且也真的曝光了不少大案,拯救了不少婦女和孩子。
我覺得在某種意義上,他就是現實中的“為眾人抱薪者”—— 用行動為被拐家庭撐起希望。
以前只知道他說過犯罪分子威脅過他,但現在作為舉報人本應該受到保護和支持,為什么被奪走手機,被看管3個多小時呢?
如果這次當地警方給不出令公眾信服的解釋,恐怕很難平息輿論。
其實,我注意到當地警方通報里的一句話:
“對舉報人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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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說呢?
這句話很微妙。
上官正義說自己是被奪走手機,專人看管了3個多小時。
當地警方通報說是“協助調查取證”。
或許這就是一個伏筆。
有沒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調查之后的真相可能是:
有沒有一種可能:
調查之后的真相是上官正義誤會了警方,警方只是讓他協助調查取證?
結論是,警方也是為了工作,只不過方式方法欠妥而已?
不多猜測了,咱們一起等當地警方給出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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