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湖南南縣茅草街鎮長寧村村民李先明的遭遇引發全網熱議。這位五旬男子在 10 月 8 日夜釣時,被 4 名夜獵人誤當獵物用獵槍擊中頭部,至今昏迷未脫離生命危險,而涉案家屬以 “簽署諒解書” 為條件才肯支付醫藥費的要求,更激起公眾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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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傷者姐姐李兵香向記者回憶,事發地屬洞庭湖水域禁釣區,弟弟深知禁令,當晚見路邊有車輛靠近便躲進草叢避險。“他本就很謹慎,沒想到草叢一動,就被當成了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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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夜獵人未確認目標便開槍,鉛彈擊中李先明頭部后碎裂,部分彈片至今嵌在頭骨內。醫院診斷書顯示,傷者存在 “多發性大腦挫裂傷、開放性頂骨骨折、創傷性腦疝” 等嚴重損傷,雖已從 ICU 轉入普通病房,但僅能短暫睜眼,意識仍未恢復,治療費已耗費 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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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4 名涉案人員迅速被警方控制,案件已移交刑偵部門調查,被明確為刑事案件。村干部透露,村委會多次組織調解,但涉案家屬態度強硬:“必須先簽諒解書,否則拒絕墊付醫藥費。” 這讓急需用錢救治親人的李家陷入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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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層面,此案焦點集中在罪名認定與諒解書效力上。律師指出,4 人 “非法持有槍支罪” 已板上釘釘 —— 其使用的獵槍屬火藥動力武器,無論是否誤傷均涉嫌違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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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網友熱議的 “故意殺人罪”,司法實踐中需以主觀故意為要件,本案更可能構成 “過失致人重傷罪”,量刑通常為三年以下拘役或有期徒刑。
諒解書的關鍵作用成為涉案方施壓的核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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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積極賠償并獲諒解可減少基準刑 20% 至 40%。2024 年 4 月類似案例中,涉案者因獲諒解且認罪態度良好,僅被判處 4 個月拘役。“他們明擺著拿捏我們救人心切,這種趁火打劫太難看。” 李兵香的控訴引發網友共鳴,“受害者倒成了被動方,邏輯完全顛倒” 的評論獲數萬點贊。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雙方均涉嫌違規:李先明闖入的洞庭湖水域,依 2025 年岳陽市最新通告,屬長江流域十年禁捕核心區,嚴禁垂釣;4 名夜獵人的非法狩獵行為,更是對生態保護與公共安全的雙重漠視。
網友痛心評論:“為尋刺激漠視法律,最終害人害己,這樣的教訓太沉重。”
截至發稿,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涉案槍支來源及狩獵動機,醫藥費糾紛尚未達成和解。
這場由 “禁區違規” 與 “非法持槍” 交織引發的悲劇,正考驗著法律公正與人性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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