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告婚內強奸羈押285天后撤訴:獲國家賠償,一套房已歸前妻
“我被關了285天,最后案子撤了 我的家也沒了。”這是一位曾被指婚內強奸的當事人尹先生,在獲得國家賠償后的心聲。
河南濮陽的尹先生與武女士2013年結婚,結婚時,尹先生的父母全款出資32萬為小兩口購買一套婚房。婚后二人育有兩女一兒,表面完整的家庭內部早已布滿裂痕。
2023年武女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是兩人當初結婚草率,不夠了解,婚后發現性格不合。
![]()
武女士在離婚訴訟中控訴丈夫長期家暴,甚至在孕期和月子期間也未能幸免。而尹先生則堅決否認,認為生育三個孩子本身就是感情良好的證明。
2023年3月,法院首次判決不準離婚,認為“感情破裂證據不足”。然而,正是這次判決后,雙方的關系急轉直下,走向了誰也無法預料的深淵。
![]()
2023年7月26日,武女士報警稱遭丈夫尹先生強奸,并描述了被掌摑、卡脖子、強行發生關系的經過,事后她赤腳逃至鄰居家求救。畫面感極強的描述,讓警方在23天后決定刑事立案,尹先生隨之被羈押。
然而,尹先生自始至終堅決否認。他稱當天只是想與妻子談談離婚事宜,因看到對方不斷嘔吐,懷疑對方出軌,僅有“吸脖子”的舉動,并未發生關系。他堅信,這場指控是妻子為了快速離婚并分割財產所采取的“手段”。并在看守所給父母寫信:“我沒做的事,打死也不會認。”還擔心孩子未來會受影響。
本案的關鍵轉折點在于證據。盡管女方的陳述詳細,但關鍵的DNA鑒定結果卻“未檢出精斑”,與女方的部分陳述存在矛盾。尹先生也質疑“一小時多次性關系不符合生理常識”,直指前妻撒謊。
![]()
在被羈押285天后,濮陽縣檢察院以“現有證據不足,達不到起訴條件”為由撤回起訴,并對尹先生作出不起訴決定。法律上,他恢復了清白之身,但失去的自由與家庭的巨變,已無法挽回。
這是因為在被羈押期間,尹先生簽下了一份離婚協議:父母全款購買的房產歸女方,十余萬債務卻歸了自己。大女兒的撫養權給了前妻,兒子和當時剛一歲多的小女兒撫養權給了自己。他回憶稱當時因為在拘留所,簽離婚協議是“稀里糊涂”的,但協議已然生效。
![]()
重獲自由后,尹先生申請國家賠償。最終,他獲得了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在內的國家賠償。這雖是對他285天冤屈的物質彌補,卻難以撫平其精神創傷和家庭破碎的傷痛。
![]()
回頭來看,尹先生失去自由285天,前妻武女士的指控也未被法庭采納。看似扯平了,但他賠上了父母買的房產,背上了所有債務。這場離婚大戰沒有勝利者,只有被掏空的兩個人和一個支離破碎的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