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叫高知犯罪讓人再次刷新三觀。
2021年2月,江蘇徐州警方端掉了一個特大盜墓團伙。
主犯李某身份挺特別,既是非遺傳承人,又開了家文物勘探公司,白天打著考古的旗號進場,夜里就用炸藥轟開漢代王陵。
他那伙人里頭,有搞鑒定的、有當探工的,全是圈內老手,累計作案六十多次,追回來的文物四千多件,堆得跟小山似的。
最讓人心里發堵的,不是他們盜了多少寶貝,而是這幫人本該是文物的“看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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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本分搞考古的,轉身成了最懂行的盜墓賊,你說諷刺不諷刺。
李某這類屬于專業戶還是非遺傳承人的盜墓賊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這類靠山吃山靠墓吃墓的嚴重犯罪分子居然只判十年,感覺太便宜他了。
其實說穿了,這種“內鬼”能得手,靠的不是膽子大,是手里那點別人沒有的本事,并且對規矩門兒清。
李某這人,頭上有非遺名頭,手里有勘探資質,項目也能接,文博系統里混得開。
他白天去工地,說是做前期勘探,實際上把位置、地層、結構全記下來了,夜里帶著人直接開炸。
警方后來挖開現場一看,盜洞打得那叫一個準,誤差不到五厘米,直插墓室核心——這哪是土辦法?這是拿學術當刀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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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甚至能從一片瓦當的紋路,推斷出墓主身份,再用碳十四數據估價,整個流程跟寫論文似的。
這種操作,普通盜墓賊連聽都沒聽過。
真的,現在干這行早不是“摸金校尉”那套江湖氣了,整個鏈條特別專業。
拿李某團伙來說,有人專攻定位,有人負責爆破拆解,還有人用行話在黑市交易。
他們從不用轉賬,全是現金交割,彼此也不問來路,最后通過古玩城的店主把東西洗出去,有的甚至流到了海外。
數據顯示,近幾年破獲的文物案里,三成以上都牽扯到有考古背景的人。
這已經不是個別現象了,是整個行業信任被一點點啃穿了。
坦白講,最可怕的不是他們會技術,是他們太懂規則了。
他們知道文保單位在哪,知道哪些工地監管松,甚至知道怎么用“修復”“拓片”當幌子。
李某的公司有省級資質,常年接基建考古項目,這就等于拿了一把合法鑰匙,能光明正大走進現場。
更離譜的是,他們還以“搶救性發掘”為由申請許可,結果白天剛批下來,夜里就把墓室搬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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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白天考古,夜里盜墓”的雙面玩法,外人根本防不住。
有人疑問,考古不是國家的行為嗎?怎么還有私人的考古勘探公司?
考古是國家行為,考古隊是由有國家編制的專家組成,但是圍繞著考古隊有不少服務人員,如表面挖土,搭棚,一般物品運送等等,都是臨時雇傭服務公司人員來干。
考古隊主力是一個項目一個項目地干,所以人員是長期的,但是這些服務需求卻是臨時的,就需要一些對考古有一定理解的服務公司幫專業人員干一些不太專業的事。
回頭看看,這種事早就有苗頭。
90年代赤峰博物館出過一次大事,工作人員拿仿品把紅山文化的玉龍給換了。
承德外八廟也有過類似情況,員工跟外面串通,把佛像和唐卡偷走。
這些案子都說明一個理兒:內部人下手,比外頭硬闖要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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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當“守護者”自己動了歪心思,傷的不只是文物,還有整個行業的臉面。
我尋思,這背后也有點現實的無奈。
考古這行,基層人員收入普遍不高,跟黑市的暴利一比,差得不是一點半點。
哪怕是碩士畢業的技術員,收入跟盜墓圈里那些角色相比都太顯寒酸。
這么大的落差,難免有人心里打鼓。
再加上項目經費大多花在設備和材料上,發到人頭上的錢少得可憐,長期下來,壓力自然就大了。
這么一來,當“靠手藝吃飯”變成“靠手藝發財”,底線就容易松動。
防范這種事,光講道德沒用,得靠實打實的制度。
其一,得把文物勘探企業的底細摸清楚,建立黑名單,定期查法人背景。
其二,工地得上點硬科技,比如震動傳感器、AI行為識別,重點區域全天盯著。
其三,每件文物都該有個“數字身份證”,用區塊鏈記下從出土到入庫的每一步,誰也改不了。
陜西那邊已經在試“數字孿生系統”,通過物聯網監控異常,效果挺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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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判斷是,這事不能光靠警察追,得從頭到尾一起管。
《文物保護法》寫得明白,“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可實際操作里,往往重“挖”輕“管”。
七部門聯合發的《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就提了,要“斬斷非法交易鏈”。
這就得文博單位、公安、海關、平臺一塊兒上,讓贓物沒地方藏。
同時,也得讓干正事的人有尊嚴,付出能被看見,回報能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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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感覺,當專業知識被貪婪裹挾,破壞力會成倍放大。
李某他們偷走的,不只是幾件器物,是整段歷史的上下文。
一塊被硬撬下來的漢畫像石,丟了的不只是圖案,還有它原本在墓里的位置、朝向、與其他文物的關系——這些信息一斷,研究就卡殼了。
這種損失,比文物本身更難補。
所以這事個人是覺得,對已經探明的一些高等級墓葬,如果保護不力,早晚都得被這些盜墓賊下手,還不如官方組織科學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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