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舞征預告〔2025〕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辦法》,經研究,現就擬征收土地發布預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地塊一:擬征收土地位于北外環路西段東側范圍內,涉及文峰鄉焦樓村、鄭莊村等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二:擬征收土地位于張家港路西段南側范圍內,涉及文峰鄉泰山廟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三:擬征收土地位于張家港路西段北側范圍內,涉及文峰鄉泰山廟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四:擬征收土地位于三里河路與南京路交叉口東北角范圍內,涉及舞泉鎮西蔡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五:擬征收土地位于青島路東側、澧河路南側范圍內,涉及辛安鎮茨園黃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六:擬征收土地位于張家港路東段南側、青島路東側范圍內,涉及舞泉鎮董莊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七:擬征收土地位于張家港路東段北側、東環路西側范圍內,涉及辛安鎮茨園張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八:擬征收土地位于人民路東段南側、漯舞鐵路北側范圍內,涉及辛安鎮茨園張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地塊九-地塊十:擬征收土地位于南外環路西段北側范圍內,涉及舞泉鎮柴莊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二、征收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城鎮道路、防護綠地、公園綠地、河流水面、消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二)、(三)項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舞陽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林業事務服務中心和擬征收土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開展調查,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確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予以配合。
(二)開展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根據《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23〕66 號)要求,舞陽縣人民政府將同步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四、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 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公告時間:2025年 10月20日至 2025 年11 月3日。
特此公告。
來源:舞陽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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