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席指出:“婦女是人類文明的重要創造者、推動者、傳承者,推進婦女事業發展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
2025年恰逢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召開30周年和安理會第1325號決議通過25周年。在此歷史節點上,習近平主席在全球婦女峰會開幕式的主旨講話中提出“共同構建保障婦女權益的治理格局”的重要建議,強調要從法治、政策、資源、社會文化等多維度入手,切實保障婦女權利、促進性別平等。本文立足社會法理念與中國式現代化的制度實踐,著力梳理與提煉中國在制度完善、政策供給、資源普惠、社會文化與參政議政等方面的實踐經驗與有效做法,展示中國經驗的內在邏輯與成效,為國際社會提供理解與比較的參考視角。
完善制度和法律:
以社會法理念保障婦女權益與全面發展
習近平主席指出,要完善制度和法律,共同構建保障婦女權益的治理格局。這一要求不僅強調法律制度的完備性,更指向法治化體系的運行效能和公平可及性。從社會法視角看,完善法律制度意味著在權利結構、責任分配與救濟路徑上實現“制度性平等”。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納入中國式現代化總體布局,持續完善法律政策與工作機制,形成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頻共振的制度格局。在法律與機制上,中國以憲法為基礎,以婦女權益保障法為主體,形成多層次、立體化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律體系;同時通過婦兒工委統籌、婦聯組織參與和多部門協同,形成縱向貫通、橫向聯動的政策體系與執行網絡。1995年以來連續實施了四期《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在健康、教育、經濟、決策管理等領域設定婦女發展的階段性目標,并與國家“五年規劃”等相銜接,這些安排突出“制度供給+公共服務”的組合拳,有效促進了婦女權利從文本規定走向實際享有的穩步轉化。
從社會法的功能定位來看,國家通過制度性給付與社會扶助機制,在市場與家庭之間提供必要的“矯正性支撐”,化解“形式平等下的結構性不平等”。社會法所強調的“持續性、外部性與公共性”,使婦女權益保護從個案救濟上升為制度安排,確保婦女在教育、勞動、健康、養老等連續性關系中得到長期保障。
中國婦女充分共享國家現代化建設成果,生活質量和發展水平的跨越式提升,正由減貧、教育、健康、就業與創新等領域的持續改善所支撐,體現了“發展中保障、保障促發展”的制度邏輯。這一路徑與“共享型社會法”的提倡高度契合:通過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公共服務等法定制度嵌入發展全過程,以制度性安排實現結果公平與機會公平的統一;在發展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以合理分配機制讓發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婦女。
推出更多可感可及的政策舉措:
讓優質健康和教育資源惠及所有婦女
習近平主席強調,要“推出更多可感可及的政策舉措,讓更多優質的健康和教育資源惠及所有婦女,努力讓廣大婦女更加全面公平地享有各項權利。”這一重要論述突出了婦女發展從“制度性保障”向“可感可及實踐”的轉化。
中國經驗表明,社會法不僅在立法層面提供權利依據,更通過政策體系實現服務供給與公共資源普惠。例如,擴大婦女醫療保障范圍,完善孕產婦健康服務體系;在就業領域實施“巾幗就業創業促進行動”等,幫助婦女實現穩定就業與收入增長。
這些舉措正是對習近平主席“推出更多可感可及的政策舉措”要求的具體落實。社會法在其中通過多層次社會保險、公共衛生服務和職業培訓制度,提升婦女的健康權、受教育權、就業權的現實獲得感。社會法強調的“服務導向”邏輯,使公共政策不再停留于補救層面,而轉向預防性保障與能力建設,形成了從基本保障到發展賦能的系統性鏈條。
此外,面對全球性別不平等、發展不平衡、和平赤字等挑戰,中國在國際層面積極推動性別平等的政策協同,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鮮明性別視角的全球倡議,為世界提供“中國方案”。以社會法理念觀之,全球發展倡議、全球治理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共同構成了面向婦女全面發展的“法、策、治”的合一框架,這與主旨講話中關于“共同構建保障婦女權益的治理格局”的建議高度契合。
營造包容和諧的社會環境:
讓婦女免于受到歧視和偏見
習近平主席指出,要“營造包容和諧的社會環境,讓婦女免于受到歧視和偏見”。這一目標要求在法律保障之外,重視社會文化與輿論氛圍的塑造。社會法的制度使命之一,正是通過公共政策與社會服務的結合,實現權利平等與社會認同的互動。
在立法層面,中國不斷完善反歧視與反家庭暴力法律體系。2015年頒布了反家庭暴力法,2022年修訂了婦女權益保障法,在法律層面明確預防和處罰性騷擾和拐賣等行為,完善就業性別歧視投訴處理機制。這些法律回應了習近平主席所強調的“讓婦女免于歧視與偏見”的核心關切。在政策層面,各級政府推動建立婦女維權服務中心和心理援助機制,把權利保護、社會救助與心理支持整合為一體的綜合性社會服務體系。
在社會文化層面,中國積極培育尊重婦女、關愛女性的社會風尚。從家庭教育到學校課程,從主流媒體到公共宣傳,都強調破除陳舊偏見、樹立女性正面形象。近年來國家政策也不斷減輕育兒負擔,各地在健全配偶陪產假和父母育兒假等方面建立并完善制度,以鼓勵男性分擔照護責任,幫助女性在家庭與職業之間取得平衡。這正是主旨講話中“共同營造尊重婦女的良好氛圍,使性別平等真正內化為文明共識和行為準則”的生動實踐。通過這些“軟措施”,有助于把“家庭—職場—公共服務”三者聯動起來,從而實現社會法“持續性”與“外部性”的制度回應。社會法視角下,這種“軟治理”機制與法治體系形成互補:法律確立底線約束,社會文化提供價值牽引,兩者共同支撐性別平等的制度穩定性。
拓寬婦女參政議政渠道:
支持婦女廣泛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
習近平主席強調,要“拓寬婦女參政議政渠道,支持婦女廣泛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這不僅是政治權利的體現,更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從社會法視角看,參與權是婦女平等權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踐中,中國不斷完善婦女政治參與的制度保障。各級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不斷提升;政協全國委員會以及地方委員會中,女委員比例呈增長態勢。婦女在社區治理、社會服務、基層調解、公共項目評估等領域的參與度顯著提高,形成了以國家主導、社會參與、婦聯推動的協同治理格局。
習近平主席指出,要“支持婦女廣泛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這實際上強調了婦女參與的制度化和常態化。社會法在此提供了路徑支撐:通過群團組織法定地位的確認、公共政策協商程序的完善、社會監督機制的嵌入,確保婦女在治理過程中的話語權與影響力。
當婦女作為制度主體參與國家治理時,她們在教育、照護、醫療、社會保障等長期議題上的獨特經驗,能推動公共政策更加包容、精準與可持續。這一過程本身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綜上所述,習近平主席關于“共同構建保障婦女權益的治理格局”的重要論述,深刻回答了新時代婦女權益保障的方向性、系統性與實踐性問題,為我國婦女權益保障體系的完善提供了根本遵循。
社會法“保障權利、調節關系、促進共治”的核心價值正在成為中國構建婦女權益保障治理格局的重要制度支點。面向未來,中國將繼續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推動婦女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領域充分發展,為推動全球性別平等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中國智慧與中國力量。
來源 | 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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