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烈歡迎報考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2026年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北京大學與深圳市政府合作舉辦,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在國內唯一直屬的異地辦學實體,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城北京大學校區,現有教學樓、實驗樓、學生活動中心、學生宿舍等近20棟建筑,總建筑面積近21.28萬平方米;深圳大學城還建有圖書館、體育場館等近10萬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設施。
秉承北京大學“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光榮傳統;“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學術精神,“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融合深圳創新、創業,不斷改革的城市文化,逐步形成了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的辦學原則、方針和培養目標:
發展原則:與校本部差異化發展,學科互補;面向深圳,服務廣東,輻射華南,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
辦學方針:前沿領域、交叉學科、應用學術、國際標準
培養目標: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國際視野、社會責任
發展理念:問題導向、南北聯動、 A I牽引 、創新融合
一、招生辦法
接收免試推薦生和參加統一考試的學生,報考條件、入學考試及錄取辦法等均與北京大學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組織安排統一報名、統一考試和統一錄取,詳情請見《北京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北京大學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全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按規定須在入學前調入人事檔案,檔案由北京大學統一管理;可以選擇是否遷移戶口,入學后將戶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學。
報考我院時,考生應當如實填寫準確的個人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經考生本人確認的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含本人圖像信息)而造成不能參加后續考核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在報考我院至入學注冊的全過程中,考生應確保在各階段提供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別、證件號等)始終一致。
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信息、其它報考信息以及提交資料等的真實性。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報考(申請)、錄取等資格。
二、畢業與就業
學生在學習年限內,修滿學分,完成論文并通過答辯,經學校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北京大學畢業證書,經北京大學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北京大學學位證書。學生就業納入北京大學統一的就業指導,并根據北京大學統一的就業政策由學生自主擇業。
三、住宿條件
全日制研究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南山區,由我院統一安排,住宿條件為博士生雙人間、碩士生三人間。住宿費每人每學年約1000元。
四、學費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一)學費
據國家有關規定,北京大學2026年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0000元人民幣。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8000元人民幣,專業學位和特殊招生項目的研究生按照各類招生簡章規定繳納學費。
2026級碩士生學費標準如下(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學費標準,我院將參照新的政策執行):
招生學院
招生專業
學習
年限
學費總額
(萬元)
各學年學費(萬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信息工程學院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
3
2.4
0.8
0.8
0.8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3
2.4
0.8
0.8
0.8
城市規劃與設計學院
國土空間規劃
3
2.4
0.8
0.8
0.8
環境與能源學院
環境科學
3
2.4
0.8
0.8
0.8
環境工程
3
2.4
0.8
0.8
0.8
新材料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
3
2.4
0.8
0.8
0.8
材料與化工
3
4.5
1.5
1.5
1.5
科學智能學院
科學智能(生物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3
2.4
0.8
0.8
0.8
匯豐商學院
西方經濟學
經濟學-金融學雙碩士*
3
13.8
4.6
4.6
4.6
企業管理
管理學-金融學雙碩士*
3
13.8
4.6
4.6
4.6
金融
3
13.8
4.6
4.6
4.6
新聞與傳播(財經傳媒)
3
13.8
4.6
4.6
4.6
中國學(經濟與管理)
非全日制,港澳臺
2
19.0
9.5
9.5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MBA
2
42.8
21.4
21.4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EMBA
2
82.8
62.1
20.7
國際法學院
法律(非法學)**
4
24.0
6.0
6.0
6.0
6.0
法律(法學)**
4
24.0
6.0
6.0
6.0
6.0
法律(法學)
LL.M.項目,港澳臺
2
17.6
8.8
8.8
*申請新加坡國立大學金融碩士須另向該校繳學費4.48萬新加坡元,分兩年交納(第一年為31360新加坡元,第二年為13440新加坡元)。
**本專業頒發北京大學碩士畢業證書、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及北京大學的英文學位(Juris Doctor)證明。
(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根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文件的要求,我院對2026級全日制研究生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人事檔案轉入北京大學、處于基本學習年限內的中國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學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2、資助額度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5000元,每學年分兩次平均發放;
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6000元,每學年分兩次平均發放。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不可用于抵扣學費。
4、我院的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獨立設置及發放,不再統籌納入任何類別的獎學金。
5、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實行助研崗位獎學金制,在學習年限內的博士研究生,在履行了助研崗位職責后,每年可獲得不少于55000元的助研崗位獎學金(含國家助學金15000元),未履行助研崗位職責的,僅可獲得國家助學金部分。
注:各學院可根據需求,依照各學院制定的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制定和發放各類專項獎學金。
五、招生咨詢
深研院主頁:http://www.pkusz.edu.cn
深研院招生:https://admission.pkusz.edu.cn/page/contact.html
電子郵箱:linhh@pku.edu.cn; zhaoxhsz@pku.edu.cn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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