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判離了,判被告俞曉冬給王暖暖離婚損害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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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即10月10日,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發布通報,孕婦泰國墜崖案受害人離婚案一審宣判,依法判決準予王暖暖與被告俞曉冬離婚,判令被告俞曉冬給付王暖暖離婚損害賠償50萬元。
2019年6月9日:俞曉冬說服王暖暖到泰國烏汶府帕登公園帕差那萊懸崖看日出,說要和心愛的人帶著腹中的寶寶一起在最美的地方見證清晨第一縷陽光……
俞曉冬從身后環抱王暖暖,摸著她的孕肚,親吻她的臉頰,然后貼著她的耳朵說“你去死吧”,把她推下了懸崖。
王暖暖在墜落過程中,被一棵樹擋了一下,然后落地昏迷,幸好有個游客發現了她,打電話報警。
隨后,俞曉冬被泰國警方逮捕。
泰國法院三審判決結果公布:認定俞曉冬為蓄意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
惡人總有惡報,俞曉冬離婚案沒有分到王暖暖1分錢的財產,還要賠償王暖暖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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