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縣人民法院
典型案例
佳節(jié)在即,向酒駕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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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危險駕駛案件高發(fā),已成為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突出問題。酒駕不僅是對法律紅線的公然挑戰(zhàn),更是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的極度漠視。在國慶節(jié)、中秋節(jié)來臨之際,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梳理了3起典型案例,提醒廣大群眾: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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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某日,被告人胡某某在家中吃飯飲酒后,駕駛其小型輪式拖拉機自家中出發(fā),行駛至華容縣華鲇路金建雅苑小區(qū)路口時,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胡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3.9mg/100ml。被告人胡某某二年內(nèi)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并受行政處罰。最終,華容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某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案例二
某日,被告人李某某與親戚在華容縣章華鎮(zhèn)一農(nóng)莊吃飯期間飲了一杯白酒,后無證駕駛其妻子的面包車由北往南行駛至華容縣章華鎮(zhèn)迎賓北路路段時,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1.75mg/100ml。另查明,李某某于2022年8月25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行政處罰。最終,華容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案例三
某日,被告人陳某某在家中吃晚飯時飲酒,酒后駕駛其無牌二輪電動車前往華容縣治河渡鎮(zhèn)去購買香煙,當車輛行駛至華容縣華錢線路段時,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2.10mg/100ml。最終,華容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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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行為不僅面臨刑事處罰,更會對自身職業(yè)發(fā)展、子女前途造成長遠負面影響,甚至在一瞬間摧毀多個家庭的安寧與幸福。法律底線不容逾越,生命尊嚴必須敬畏。國慶、中秋雙節(jié)將至,親友相聚之時,正是交通安全風險高發(fā)之際。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堅決做到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珍愛生命,拒絕酒駕,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作者 | 彭覓葉
編輯 | 杜小爽
一審 | 楊 娟
二審 | 朱河生
三審 | 陳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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