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有網友問:如果房產證上的人意外去世了,后代也沒辦理遺產過戶,可以一直住嗎?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很多人都沒想那么長遠,或者理所當然地認為父母的房子,即使沒過戶,后輩住也是理所當然的。
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一、后代繼承后,享有居住權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
也就是說,房產證上的人去世后,他的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即使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因為繼承關系,對房子有居住使用的權力。
因此,從理論上來說,他的后代,只要能證明這個房子是他的祖上傳下來的,比如有一代一代人的戶口關系證明、出生證明等,只要能證明是合法繼承的,就可以一直住下去。
但是,現實往往是復雜的,還有各種各樣的情況出現,所以后代們不一定能住得安穩。
二、其他繼承人主張權利的糾紛
如果不及時辦理過戶,后面又突然冒出其他繼承人要瓜分遺產,要繼承部分房產,這時候就麻煩大了。
因為對于房產這類不動產,其所有權的轉移(如繼承)必須經過登記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沒有辦理過戶登記,繼承人僅享有繼承權,但并沒有取得法律意義上的房屋所有權。
這時候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出來要分割遺產,那么就很容易出現糾紛,從而影響居住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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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拆遷時,在領取補償款時比較困難
如果不辦理遺產過戶登記,房屋的所有權就會一直登記在去世人名下,無法發生轉移。這就意味著,從法律上看,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然是已故者,而不是繼承人。
所以,萬一出現房屋拆遷的情況,
想要領取補償款就沒那么容易了。
四、出現債務糾紛時
如果房產所有人在世時,有欠過債,如果沒有及時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那很可能被債權人拿房子來抵債,或者被法院查封。
五、無法處分財產
房子不在自己名下,繼承人就沒有辦法將房屋出售、抵押或進行其他處分,因為他并不是房子法律上的所有權人。
因此,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子,后代雖然可以暫時居住,但無法“一直”穩定地居住。
不辦理遺產過戶,房屋的所有權沒有辦法轉移到繼承人名下,其居住權缺乏法律保障,存在被他人主張權利或法院強制執行的風險。
所以,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力,記得及時申請辦理遺產過戶,這些才能保證繼承人獲得房子的所有權,保證自己每個長期穩定地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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