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著力解決農村假冒偽劣食品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凈化市場環境,2025年,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現公布第二批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典型案例。
![]()
2025年4月,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美蘭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海口美蘭某祥煙酒行進行檢查,發現7瓶假冒“五糧液”注冊商標白酒。經查,該煙酒行通過回收方式購進上述“五糧液”白酒進行銷售,未能提供進貨單據、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美蘭分局對該煙酒行作出沒收侵權“五糧液”白酒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
2025年2月,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桂林洋經濟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海口美蘭某濤百貨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且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桂林洋經濟開發區分局對該超市作出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食品生產經營者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
![]()
2025年6月4日,根據舉報線索,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執法人員發現吳某某在海口市瓊山區某鎮生產加工粽子并銷售,未按要求進行備案。
上述行為違反了《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依據《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對吳某某作出警告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辦理工商登記,并于工商登記后十五日內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安全
關系到民生福祉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旨在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生產經營、“三無”食品、“山寨”食品、過期食品、以次充好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經營來源不明食品、虛假宣傳食品、商標侵權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發力,保持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品類食品的監督檢查頻次與深度。
我們誠邀社會各界
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
如您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線索
請撥打0898-12315投訴舉報
來源: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