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9 日,河南信陽一起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后被告強奸的案件迎來一審二次開庭。男方家屬在庭外提出諸多疑點,直指女方可能因財力分歧誣告男方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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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男方家屬介紹,盧某與梁某曾有三年戀愛長跑。在 2024 年兩人進入談婚論嫁階段時,卻因彩禮等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最終選擇分手。令人意外的是,分手后女方曾向盧某提出復合,但遭到盧某拒絕。同年 8 月,女方突然以被強奸為由報警,隨后盧某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至今已被羈押超 13 個月。
盧某母親透露,女方在談婚論嫁時提出了高額彩禮要求,高達幾十萬,此外還要求男方購置一套別墅。由于男方家庭無法滿足這些條件,雙方的婚事最終告吹。盧某母親認為,正是因為彩禮問題沒有談妥,分手后女方才將盧某以強奸罪告上法庭。
當事人盧某的二姐也提出了質疑:“女方稱在分手前的 7 次性行為都是強奸。但這十分奇怪,如果她所說屬實,按照正常女孩的反應,在第一次受到侵犯后,即便因害怕不敢反抗,那第二次、第三次呢?為何當時不去報警?” 二姐認為,這一系列行為不符合常理,女方的指控存在諸多疑點。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法庭將對案件的各項證據及細節進行深入審查,以作出公正的判決。社會各界也在持續關注這起案件,期待法律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還原事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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