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賴的手段挺惡劣的。
在知道自己還不上債務時,跟著自己的妻子離婚了,以此來躲避法律的責任,讓妻兒老小都能過得好,自己就背負一身的債務。
不過也有是利用避債的說法,以此跟妻子假離變真離,也許開始還會給點錢,等找到下家時就不一樣,江蘇就有位女子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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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后對我是挺好的,假離婚沒幾年的時間,他連生活費都不給了”
9月6號,一位南通女子在網上控訴自己的前夫,他生活質量過得挺好的,又買房又買車的,還買了幾間門店,讓自己的妻兒沒錢吃飯。
就算上門去找他要生活費,就算報警讓他給生活費,每次就像打發乞丐一樣,隨便給個幾百上千元,說起訴他也不怕,反正就是要就給點。
對外,他還說得挺好的,孩子都靠著他養,前妻總找他要錢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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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是前夫追求的她,那會前夫是白白凈凈的,長相外貌和經濟條件,人看著也老實挺好的,一切看來都是個合適的對象。
就這樣,兩人談了段時間戀愛,最終也走到進了婚姻殿堂。
開始也和大多數家庭一樣,兩人的感情挺好也家庭幸福,丈夫也會積極給她生活費,直到那次說生意難,情況就變樣子了。
那會說生意遇到困難了,需要資金周轉想賣房子,等以后賺錢就會買新的,她想著尾款也難付清,于是就同意前夫賣房了。
這套房子賣了25萬元,前夫是給她轉了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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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又說生意負債之類的,他不想連累妻子和孩子,提出要和她去辦假離婚,可以規避法律責任,讓妻兒不用受到牽連。
女子想著也是這個道理,于是又和他去辦了離婚。
在離婚的頭一兩年還行,每個禮拜都給一兩千,后面慢慢的就給錢少了,一月就給兩三千生活費,想讓他多給錢就哭窮。
哭窮的原因也很簡單,在外投資買了幾套房子,每月都要還不少房貸。
期間,他一次又一次的勸說,讓她去和拆遷戶假結婚,然后就能拿到筆拆遷款,在被他勸說了1年后,女子才同意了這離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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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拆遷是分了27萬,丈夫就給了她10萬元,說17萬要給那個拆遷戶。
不過女子是不相信這話,覺得他肯定從中貪錢了,關鍵他還逢人就吹牛起來,今年給她10萬元花,她也懶得和前夫爭執什么了。
這幾年丈夫是越混越好了,在濱海那邊又買了好幾間門店,態度和物質對她是越來越差了,甚至連生活費都不想給她和孩子。
從每月兩三千降到一千元,有時連一千元都不想給。
問就讓她交出撫養權,不然就自己去養孩子,威脅起訴也不害怕,反正他只會給1000元,其余的一分錢都不會多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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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前夫這么絕情的原因,她覺得就是找到下家了,一位在銀行工作的女朋友,每次給她買禮物都是幾百幾千,女子懷疑就是他新找的女友。
有次實在忍無可忍了,去把他的車都給砸了,在他家樓下蹲了3天。
最后總算的堵住他了,不過也沒有什么作用,前夫就和打發乞丐一樣,隨便給了200元就完了,后面報警去派出所,他也就給了1000元。
平時讓他來看女兒,他就說自己沒空之類,如今反倒要起了撫養權。
另外,她看來孩子不是前夫養大的,因為賣房和那個拆遷的事,她覺得全部都是自己的錢,前夫只是拿她的錢給她,對外還說得挺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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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她的回復有點三觀不正,網絡輿論都是偏向不利的。
有人說,要找到一個本身就好的人,而不是找一個對你好的人,前者至少是有底線的,后者一旦不想對你好了,他是沒有底線的。
也有人說是高手對招,兩個人互相算計,女子棋差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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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對誰錯,這么多年也難扯清楚了,只看一家之言也難判斷。
也許前夫站出來回應時,事情就完全反轉過來了,再看她所說的情況,應該也是嫌她花錢的事,前夫所說的要錢無度,不算是毫無依據的。
離婚后,一禮拜給一兩千生活費,離婚前更加是不用說了。
那會沒如今混得這么好,一個普通家庭真禁不住這么花錢。
不過后面是真的過分了,一月生活費降到1000元,還時不時就拖著不想給,這點是挺對不起他的身家,也對不起作為男人的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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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
事已至此,其實也沒什么好說的,婚都已經離掉了,還是各自安好,誰也別去打擾誰,不給孩子撫養費就起訴,讓法院來判決就行了。
不過撫養費是給孩子的,大人還是要去找份工作。
雖然對比男子的身家,幾套房幾間門店的,每月1000元是有點少,不過起訴也是差不多的,因為這錢就是養孩子,女方也是要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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