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吳京總是被自媒體針對?
吳京并非是被自媒體“針對”,而是部分不良自媒體出于以下一些原因對其進行不當操作:
利益驅動
● 吸引流量: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流量就意味著經濟利益。吳京作為極具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一線明星,他的動態本身就自帶熱度。不良自媒體為了獲取更多的點擊量、閱讀量和粉絲關注,不惜炮制一些夸張、虛假、博眼球的內容,比如編造一些沒有根據的緋聞、負面事件等。
● 商業營銷:部分自媒體可能受競爭對手或利益相關方的指使,故意抹黑吳京以達到打壓其形象、影響相關商業項目的目的。或者通過惡意炒作吳京的話題,來為自己所推廣的產品或服務引流,實現商業變現。
公眾關注度高
● 作品影響力大:吳京主演和執導的《戰狼》系列、《流浪地球》系列等作品,在票房和口碑上都取得了巨大成功,成為了中國電影的標志性作品。這些作品不僅在國內引起了廣泛的反響,也在國際上提升了中國電影的影響力。如此高的關注度使得吳京成為了輿論的焦點,自然也容易成為部分自媒體的“目標”。
● 公眾形象鮮明:吳京塑造的熒幕形象多為愛國、正義、勇敢的英雄角色,在現實生活中他也展現出了強烈的愛國情懷,這讓他收獲了大量粉絲的喜愛和尊重,但同時也可能會引起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不滿。部分不良自媒體可能會出于某種扭曲的心理,試圖通過抹黑吳京來破壞他在公眾心中的形象。
輿論環境復雜
● 信息傳播快速:互聯網的發展使得信息傳播速度極快,一條關于吳京的消息可以在瞬間傳遍網絡。一些自媒體為了搶熱度、爭首發,往往不經過嚴謹的核實和調查就發布內容,導致虛假信息和謠言迅速擴散。而且在傳播過程中,信息還可能被不斷地加工和扭曲,進一步加劇了對吳京的負面影響。
● 缺乏有效監管:雖然近年來國家對網絡環境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但仍然存在一些監管漏洞。部分自媒體為了逃避法律責任,會采用一些隱晦的方式進行惡意攻擊和抹黑,增加了監管的難度。此外,對于一些輕微的侵權行為,處罰力度可能不夠,難以對不良自媒體形成有效的威懾。
面對自媒體及部分企業侵權等不當行為,吳京采取了以下措施:
發出律師函
如面對貴州一家酒業公司未經許可使用其姓名、肖像進行產品宣傳,吳京委托律所發函,指明對方侵權行為,敦促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
證據保全
對于酒業公司在收到律師函后仍繼續侵權的情況,吳京向公證處申請,對其在網購平臺、微信公眾號、抖音號等使用自己姓名和肖像宣傳酒品的證據進行保全固定。
提起訴訟
● 針對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權、姓名權,2020年6月吳京將其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訴求為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等相關侵權行為,登報賠禮道歉,賠償總計112萬元 。
● 2021年吳京起訴南京一家食品貿易公司,認為其擅自使用自己姓名和肖像進行品牌宣傳、產品銷售的行為侵權了其姓名權、肖像權和名譽權,要求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 2025年初,天眼查顯示吳京起訴濰坊太泰鑫文化傳媒服務有限公司、江門市蓬江區凡象商行人格權糾紛,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等。
● 2025年吳京就天創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淮安頂大家居有限公司擅自將其姓名與肖像用于產品包裝及宣傳廣告的行為提起訴訟,最終勝訴獲賠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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