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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游客孫女士在參觀紹興魯迅故里時,看到景區墻畫中魯迅手持香煙,覺得“不妥”,于是向“浙里辦”投訴,建議更換成“魯迅右手握拳”的版本。
一時間,輿論嘩然。
從投訴魯迅到違法推“尼古丁袋”:誰在借控煙玩雙標?
當大家還在辯論“魯迅抽煙圖像是否影響青少年”時,有網友扒出這位孫女士真實身份:她正是微博賬號@非吸煙者權益策略師Ada的持有者。這個ID不簡單,曾以“控煙”為由,在多個場合推廣未經中國監管批準的“尼古丁袋”,涉嫌違法宣傳,被微博平臺永久封號。
根據我國現行法規,尼古丁袋尚未取得合法上市資格,其生產、銷售、宣傳均屬“灰色地帶”,甚至涉嫌違法。而這位自詡為“控煙斗士”的孫女士,卻反復借公益名義引流產品,反而踩在法律底線之上——這不是控煙,這是打著控煙旗號做生意。
誤導青少年?魯迅背不起這個鍋
孫女士投訴理由之一是,“孩子多,有人打卡學點煙,被迫聞二手煙”。她的原話是,“如果不是有人在墻前真的點煙,我可能不會建議換圖。”
問題來了:你解決不了現場抽煙行為,為什么要怪魯迅畫像?一句話總結這場鬧劇的荒謬邏輯——“我解決不了抽煙,所以我選擇解決掉魯迅”。
有網友一針見血指出:“你應該舉報抽煙的游客,而不是讓魯迅‘換手’。”這不是文化保護的問題,而是公共管理的問題。墻畫不能點燃,是人點的煙,不是魯迅。
輿論反噬,是對過度道德挾持的集體免疫
更諷刺的是,孫女士最終還是道歉了,但又在評論區“加碼”式解釋:“如果是別人的畫我也會建議更換”“我沒有針對魯迅”,這恰恰暴露出一個很典型的社會心理——道德潔癖+道德綁架。
她自詡“為了孩子”,但從未考慮過公共藝術表達和文化歷史的尊重;她喊著“為了控煙”,卻多次用非法手段推銷尼古丁產品;她說“沒有針對魯迅”,但全程只針對魯迅。
這種“我站在道德高地,所以我有權改寫公共表達”的邏輯,本質上是一種情緒式挾持,是將個人意志凌駕于群體價值之上。而最終被反噬,也是對其“私德裹挾公權”的天然免疫反應。
尾聲:魯迅夾煙,不是鼓勵,而是還原
我們必須承認:魯迅是個真實的人,他抽煙、憤怒、諷刺、批判,他在現實中從不完美,卻在歷史中極度清醒。他夾著煙,不是為了“讓你也學會抽”,而是告訴你那個時代的壓抑、那個文人的清醒。
我們需要控煙,也需要邊界感,更需要分清“真問題”與“真借口”。
與其忙著讓魯迅“換手”,不如認真看看誰在借“控煙”的殼,推“尼古丁”的貨。真正需要改變的,不是魯迅的手勢,而是那些“打著公益旗號”的雙標營銷和強行道德挾持的沖動。
——魯迅不能被“替罪”,文化也不該被“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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