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一期(341)
國軍少將——張偉民
張偉民(1905-1982),又名亮宗,廣東梅縣人。梅縣堯塘高等小學畢業。后隨回鄉探親的廣東東路討賊軍第八旅旅長張民達(和張偉民是親戚,據說是張民達的族侄)離鄉從軍,曾任東路討賊軍第八旅衛隊連代理排長、旅司令部副官。1924年5月,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四隊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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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后分發軍校教導團,參加了第一次東征,曾在棉湖戰役中立功。后調廣東省警衛軍,該部先后被改編國民革命軍獨立第一師、第六軍第十七師,歷任連、營長,參加了北伐戰爭。
1931年,任第十八軍(軍長陳誠)第十四師(師長陳誠兼)第四十一旅(旅長李及蘭,黃埔一期)第八十四團團長。同年,因該團沒有團附,張偉民向旅長李及蘭報請陳誠,保薦陳烈(黃埔一期)當中校團附,陳誠原計劃調另一個人去當團附,見了陳烈后,卻將張偉民撤職,任命陳烈接任第八十四團團長,因陳烈訓練部隊有方,不久又調任第七十九團團長,而張偉民則被調到軍部任服務員,后被陳誠趕出第十八軍。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后,曾任第一戰區前敵總指揮部(總指揮薛岳)警衛旅長,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部(司令長官薛岳)參謀處少將副處長,隨軍參加長沙保衛戰,腿部被炸傷,雙耳被震聾了。由于雙耳失聰,到衡陽療養,后曾任湖南省軍管區司令部編練處長。
1944年任甘肅河西警備司令部(總司令陶峙岳)少將高參。
1946年,回到廣東,任廣東省第三區(專員兼保安司令陳文)保安副司令,1947年,任閩粵邊區清剿總指揮部(總指揮喻英奇)第五清剿區副司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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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6月,第五清剿區及揭普剿區司令官林賢察因病辭職,由副司令張偉民兼代。同年7月,兼任西地區指揮所主任。
12月,因轟動羊城的“海滇”號兵船運鴉片煙案牽涉,與粵東師管區副司令梁為焯在汕頭同時被捕,后關押于廣州綏靖公署,1949年6月,因證據不足,在被關押了半年后獲釋。
同年移居香港,數年后到臺灣,1982年6月在臺北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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